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职业教育培训领域发展职能。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院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督导和评估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组织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全市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配合省教育厅落实高校相关业务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