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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
基础教育科
2019-12-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落实义务教育标准化发展要求,落实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义务教育段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小学办学行为。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负责对教育考试机构、学校(考点)在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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