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677M/2021-51932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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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21〕17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评估细则对教育部门的考核内容为“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市推开,实现‘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具体评分办法为“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学校数量占总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的得1分;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教材或知识读本的得1分;纳入课堂教学的得1分;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的得1分”。根据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和月度考核责任分工,现将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工作体系

认真开展校园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垃圾分类标准,建立学校垃圾分类体系,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规范校园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

二、开展教育活动

结合《淄博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淄教教服字〔2020〕4号),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教育活动,以校园为阵地,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手抄报、黑板报、演讲比赛、专题教育等多种方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垃圾分类的意识,引导师生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

三、加强宣传报道

通过多途径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报道,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橱窗、展板、电子屏、学校微信公众号、信息网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切实发挥教育系统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小手拉大手”在学校、家庭、社会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材料报送

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情况分类上报,每类每月至少报送2个学校开展情况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含学校名称、活动形式、活动开展时间、简单文字描述和相关活动照片等基本信息),每月15日前将垃圾分类月度开展情况总结报告、证明材料和《全市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月度考核汇总表》(根据考核内容对此表进行调整,自本月起以此表为准,报送纸质盖章扫描件+word电子原稿)报市教育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将根据报送情况对各区县进行打分,局属学校仅报送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臧梓含

电话:0533-2777578。

公务邮箱:houqinguanlike@zb.shandong.cn

 

附件:《全市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月度考核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