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助解决我市流动少数民族子女入学的提案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239
建议人: 关于帮助解决我市的流动的少数民族群众子女
主办单位: 淄博市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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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传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我市流动少数民族子女入学的提案收悉,有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法就近划片入学和收取高额借读费”的问题,分别答复如下。

一、关于随迁子女无法就近划片入学的问题。

近年来,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早在2008年就印发《关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教基字〔2008〕30号),又在2019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9〕26号),进一步规范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在不突破国家标准班额的前提下,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确定入学顺序和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相对就近地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截至目前,通过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保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都已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入学。据统计,2019年全市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接收随迁子女10542人,占义务教育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总人数的12.63%。目前,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随迁子女共47928人,占在校生总人数的12.85%,随迁子女中大部分为农业转移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2941名初中毕业年级随迁子女都顺利参加2019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与本地学生同等参与高中录取。

虽然通过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努力,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已统筹安排入学您所提到的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法就近划片入学的情况在部分区县也确实客观存在,主要表现为张店中心城区等生源比较密集的义务教育段学校,片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只能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张店区户籍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都迅速增加,中小学入学学位需求激增,义务教育段学校入学学生非常集中,学生入学比例人数远远超出原有片区学校规划规模,部分学校片区内学生非常密集,并呈持续增长趋势,学校在教室、教师、教学设施等教育资源方面都出现了严重不足的情况虽然市区政府不断加大投入,相继建成了多处高规格的中小学,缓解了部分中小学的招生压力,但解决入学需求和学校现实容纳能力之间的矛盾仍非常突出

目前实施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基本能够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离人民群众期望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1)巩固完善现有工作成果。近年来,我市各区县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保障上做大量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很好地缓解了社会矛盾。例如,在“暂住证”和“经商、务工”要求上,从“父母双方”逐渐过渡到了“父母单方”;在“外来务工子女”身份认定上,从“市外”逐渐普遍过渡到了“区县以外”,同时,多个区县将“进城务工”视同“外来务工”予以安排;在入学学校上,从“指定学校”逐渐过渡到了“有空余学位的所有学校”;从“统筹安排入学”到“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下一步,我们将这些做法予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积极推动建立以居住证为依据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升学政策,简化入学手续。

2)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县创建步伐,尽可能缩小校际差距,缓解入学需求的校际矛盾、城乡矛盾;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通过教师在校际间、城乡间的合理流动,促进校际均衡;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以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核心,组建名校教育集团和城乡结对帮扶共同体,通过充分发挥名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创新义务教育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激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活力,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全市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

3)进一步加大学位供给力度。建立科学的教育需求预测分析机制,在科学预测生源数量、分布区域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教育发展布局规划;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积极争取发改、财政、规划、自然资源、人社部门支持,进一步扩充教育资源供给,为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需求提供资源保障,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放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奠定基础,让来淄投资、就业的人员安心放心。

.关于随迁子女入学收取借读费的问题。

我市已于2009年取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借读费,若存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取借读费属于违规行为。目前,学校收费在各级发改委(物价)、监察委等多部门共同监督下执行,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严格管控学校收费:一是加大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示及告知力度,持续保持学校收费透明度,让所有家长明白放心;二是加大教育系统内部监督力度,通过收费政策解读及随机检查,严格控制收费违规风险点,实行预防性纠错防弊;三是积极配合发改(物价)、监察等部门加大学校违规收费监督检查惩戒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再次感谢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教育、支持教育,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我市共有来自甘肃、宁夏、青海等地的流动的少数民族群众3000余人左右,从事的行业主要是拉面行业,少部分人从事工地打工,分散居住于我市的各个城乡。 为了生活上的方便,这一部分人员往往举家迁往流入地,这样就导致了孩子必须在当地入学就读。 但是由于教育部门现有政策的制约和人为的种种原因,使许多孩子无法就近或者就地入读。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额的借读费使一部分人承担不起导致无法入读,二是我市有特定的学校接纳借读的学生,而从事拉面行业者离学校较远,没有时间和条件按时接送学生而导致的无法入学,三是其他人为原因不接纳借读生。 由于我国西部一带经济落后,东部相对较好,因此西部一带的少数民族群众向东部沿海一带流入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也是我国脱贫攻坚的政策引导。从现阶段来看,西部少数民族群众向东部沿海一带的流入,不仅使许多西部的少数民族成功脱贫,减轻了中央扶贫攻坚的压力,同时也是对国家正在积极推进的嵌入式居住格局的一些有益补充和探索,客观上的确促进了西部少数民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和强化。这些成绩的取得体现了中央在政策的制定方面顶层设计的有效性。 建议:一、请教育部门着眼于国家的扶贫攻坚战略,对流动的少数民族群众的子女降低入学门槛,确保其顺利入学。二、对流动的少数民族群众的子女入学的借读费适当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