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视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命教育建议的回复
齐颖颖、李志红、张文娟、于凤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命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命教育,把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摆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教育教学重要内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持续提升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身心健康成长。
一是强化落实相关规定。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文件,将加强中小学生命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同时,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建立完善了相应专门制度。
二是深化心理健康教育。依托淄博市智慧教学大数据平台开展“倾听‘情绪’的声音”“心理咨询基本技巧与原理”等教研活动8次,提高了教师教学能力和辅导水平。二是拓展心理健康育人途径。建成11个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形成了“251”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同工作格局。坚持数字赋能,以全体学生心理需求为基石,以心理健康素养培养为核心,打破了教育系统内外壁垒,整合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力量,建成了市域统一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云平台,并完善“心理筛查-心理评估-预警干预”科学工作流程,为全市49万中小学生开展了心理测评。完善“市-区县-学校”三级工作保障机制,全市学校建立了“学校-年级-班级-宿舍(小组)”四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网络。依托淄博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和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展“校地联合”行动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组建防范青少年极端案事件发生工作专班,制定《防范青少年极端案事件紧急措施》,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台账,最大程度降低了学生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三是建强心理人才队伍。联合市卫健委和市青少年心理健康中心成立了“医教共同体”,开展心理卫生技术骨干和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全市200余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参加培训。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组建由教育、公安、医疗一线教学科研、管理治疗方面的70名专家学者构成的淄博市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扩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提升了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三是密切家校社协同育人。推动各区县和学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强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家长将生命教育纳入生活实践,引导家长注重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培养中小学生科学的生命观。积极开展有关生命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通过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手册、推出家庭教育微课堂等方式,向家长持续宣传普及生命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教育方法,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方式,向家长普及安全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帮助中小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加强学校与社区、基层社会组织的多方合作,协同开展生命教育,构建更立体的生命教育体系,提升教育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提出的建议对于我市提高生命教育课程开设质量、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提出的问题直击目前生命教育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指出了生命教育重形式轻内容、性启蒙教育缺失的现状,阐释了开展生命教育和性启蒙教育的重要意义,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启发性。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区县和学校落实好中小学生命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生命教育工作水平,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一是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科特点,以中小学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科学、生物学、化学等课程为重点,系统加强生命教育。同时,结合《道德与法治》国家课程和《安全教育》地方课程的相关教学内容,引导全市中小学整合开发生命教育校本课程,注重生命教育与相关课程的有机融合,考虑改进生命教育现状的需求,增强生命教育实施的系统性、阶段性和实效性。
二是积极争取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支持,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学校设立生命教育教师岗位,强化生命安全教育。
三是通过建章立制、设置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生命教育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引导教研部门和相关学校设立生命教育教研组,加强生命教育交流和研讨,促进生命教育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推动生命注重实效、提升品质。
四是在认真梳理、汇总全市生命教育课程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选择工作基础好、成绩突出的学校作为生命教育试点,积极探索提升生命教育实效的策略和路径,尝试建立适合我市实际、具有本土特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可供复制和推广的、具有操作性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我市生命教育再上新台阶。
感谢各位代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注教育、支持教育,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淄博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