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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6年淄博市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淄教组办字〔2026〕5号

2026-07-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字号:[ ]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部署,市教育局对市直各部门提报的2026年拟部署开展的进入中小学校园社会事务进行了审核,制定了《2026年淄博市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一、规范事项实施。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白名单》公布的事项内容、范围、方式开展活动,加强事项过程管理,严防重留痕轻实效形式主义。要尽量降低入校的频次,控制活动时间,缩小参与规模,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未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国家和省级层面统一部署开展的事项,按照要求另行安排。

二、确保工作实效。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中,采取“融入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方式的,牵头部门要研究提出教育教学建议,一般不再单独开课或者举办活动;采取“提供资源,学校自主开展”方式的,相关部门可提供教育视频、宣传材料、参观场地、宣讲人员等资源,并把好相关资源的政治关、思想关、科学关,及时将相关教育教学资源报指定邮箱;采取“专项进入校园”方式的,牵头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有序开展相关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白名单”事项特点做好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增强育人成效。《白名单》事项中涉及比赛、答题、征集、创建等内容的,坚持学校、学生、教师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制,不搞层层选拔。

三、健全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应于每年学期开学前将符合社会事务进校园条件的事项按照程序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汇总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并报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将本年度《白名单》和开展情况报指定邮箱。

联系人:杜方 联系电话:3180471

协同邮箱: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2026年淄博市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

 

 

               中共淄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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