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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淄博市第二十八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淄教体卫艺字〔2026〕6号

2026-03-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淄政办字〔2022〕62号)要求,以教会、勤练、常展(演)为实施路径,打造市、区、校三级展演体系,持续擦亮“最美百灵舞台”品牌,强化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决定举办淄博市第二十八届学生“百灵”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齐音舞韵,百灵新语

二、活动项目分类及内容

(一)具体分类

共分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两大类。其中,艺术表演类包括校级合唱、班级合唱、器乐、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共6个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共2个项目。各项目具体要求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市级美育案例类(教学案例、教学研究、艺术工作坊等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手工艺制作类、影视作品类调整为省展演比赛年份组织。

(二)组别设置

校级合唱、器乐、舞蹈、绘画、书法篆刻设小学组、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下同)、特教组;班级合唱、戏剧(含戏曲)、朗诵类只设小学组、中学组。

三、实施步骤

(一)校园艺术节活动阶段(2026年3月-5月上旬)

以学校为单位,结合传统节日与重大节庆日,制定校园艺术节活动方案,通过合唱(班级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音乐会等形式,组织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打造“最美校级舞台”。确保每名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组织校级艺术节(现场展演)活动可使用“淄博市第二十八届学生‘百灵’艺术节xx学校现场展演活动”标识。

(二)区县展评阶段(2026年5月中下旬)

各学校按照推荐节目、作品数量要求,将艺术节(现场展演)活动中的优秀节目及作品推荐至区县,由各区县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艺术表演类现场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采用作品报送与现场创作相结合的组织形式,鼓励区县组织绘画、书法篆刻项目的现场创作比赛,打造“最美区县舞台”。在同等条件下,市级及以上高水平学生艺术团选送的节目、作品优先推荐。各区县可积极探索“馆校”合作模式,通过“赛—展—赏”和“学—展—赏”等模式,支持乡村学生走进校外美育实践基地,开展城乡中小学生美育主题实践活动,让学生走进艺术殿堂,接受艺术熏陶。同时,鼓励区县间、校际间探索开展城乡学校美育帮扶工作等。

(三)市级展评阶段(2026年5月下旬-11月)

各区县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推荐及上报节目、作品后,市级邀请专家组织评选。其中,小学组、中学组的艺术表演类节目使用淄博市智慧教学大数据平台(https://ziboedu.com.cn/)组织线上评选;艺术作品类上交作品评选;特教组校级合唱、器乐、舞蹈节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优秀节目、作品将进行展播,打造市级“最美百灵舞台”。舞蹈、器乐类优秀节目将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四、报送要求

各项目均以区县(含市属学校,下同)为单位统一报送,市属学校参加区县统一选拔(不能弃权)。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一个节目/作品。6月18日前将艺术表演类节目视频上报至淄博市智慧教学大数据平台,艺术作品类优秀作品上交至指定地点。同时,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类项目汇总表、区县展演活动总结等材料需于6月18日前填写在线表格,同时将加盖公章PDF版报送至邮箱zbjyjtwyk@zb.shandong.cn。

五、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

为促进全市百灵艺术节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区县间、城乡间美育均衡发展,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区县的组织实施、学生参与广度及获奖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相关情况将作为改进与优化区域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参考。

奖项设置: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和艺术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原创作品奖。

(一)优秀组织奖

设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专人负责,有活动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发动面广,师生积极参与创作、排练、演出,成绩突出。认真组织各阶段展演活动,积极承办市级评选活动。

(二)艺术表演奖和艺术作品奖

各项目按照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特教组按大类评选,不再分设小项目)。各类奖项将向原创和主题鲜明、地方特色突出的节目倾斜。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

艺术表演节目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艺术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艺术表演类节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每件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名。

(四)优秀原创作品奖

艺术表演类获得一等奖的原创作品,可评为优秀原创作品奖。原创作品要求各项内容均为自主编创,不得抄袭其他作品,需注明编导、作品主题立意等,确保无版权争议,原创作品由专家评审最终认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现场艺术展演和艺术作品展示活动,增强活动实效。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组织好艺术节活动。

(二)鼓励开展原创。鼓励围绕以下主题探索孵化原创作品。重点歌颂重大革命历史事件中涌现的英雄人物及其光辉事迹;展现身边教师和学生成长、奋斗、奉献的青春故事,传递榜样力量;挖掘非遗元素、齐文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凸显育人价值。以课题引领为支点深化学科美育创新实践,通过构建覆盖艺术学科与多领域联动的跨学科美育课程矩阵,将审美感知、文化理解、创意实践等素养目标融入实践教学。依托常态化展演展示机制,以“展演—复盘—打磨”的闭环路径推动美育成效可视化,将展演成果转化为育人资源,提高学生核心素养,塑造健全人格、培育文化自信,最终实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对艺术节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整理汇总,打造“最美百灵舞台”特色宣传品牌,以直播、短视频、图文并茂等形式拓展宣传覆盖范围,充分展示“最美百灵舞台”,宣传我市中小学美育工作的创新做法,不断提高“最美百灵舞台”的品牌建设和中小学美育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1.淄博市第二十八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相关要求

          2.淄博市第二十八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各区县报送数量分配表

          3.淄博市第二十八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各项目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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