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淄博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的若干措施》(鲁教体字〔2025〕1号)及2025年度市级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升,现将2025年下半年全市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抽查复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复核时间
10月下旬-11月。
二、抽测对象及项目设置
(一)抽测对象
每个区县随机抽取6所小学(三年级、五年级分别抽取3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抽测对象为三年级、五年级、八年级、高二年级,兼顾男女比例。市属学校相关年级单独组织抽测。
(二)项目设置
测试内容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测试项目。
测试对象 | 单项指标 | 权重(%) |
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 | 体重指数(BMI) | 15 |
肺活量 | 15 |
小学一、二年级 | 50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30 |
1分钟跳绳 | 20 |
小学三、四年级 | 50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20 |
1分钟跳绳 | 20 |
1分钟仰卧起坐 | 10 |
小学五、六年级 | 50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10 |
1分钟跳绳 | 10 |
1分钟仰卧起坐 | 20 |
50米×8往返跑 | 10 |
初中、高中各年级 | 50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10 |
立定跳远 | 10 |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 10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20 |
三、抽取办法
(一)抽取学校
各区县指定1名工作人员,由该工作人员按以下步骤有序完成学校名单抽取:首先依次抽取3所小学的三年级和3所小学的五年级,随后抽取2所初中和1所高中。已被抽取的学校在高年级又被抽取,则在高年级重新抽取一所学校进行替换。若某一学段或年级的样本量未达到要求,则该区县针对该学段进行补抽,直至满足样本量要求。具体抽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取班级、学生
1.参照省抽测办法,抽取的班级和学生以该校上一年度报送“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中的原小学二年级、原小学四年级、原初中二年级和原高中一年级的数据为准,备注免测学生不在抽取范围。
2.每个区县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年级分别抽取132人,共抽取528人,其中每所小学抽取44人(22男、22女),每所初中抽取66人(33男、33女),每所高中抽取132人(66男、66女)。
3.在抽取的每所学校中,各区县负责人依据该校班级数量,按以下规则抽取班级并完成样本补齐:
(1)若学校班级数≥3个,依次抽取a、b、c三个班。如a班人数未达到规定样本量,则从b班补足;b班仍不足的,继续从c班补足;若c班补足后仍无法满足样本要求,则从本校(或其他已抽中学校)续抽d班,直至达到规定人数;
(2)若学校班级数=2个,依次抽取a、b两个班。a班人数不足的,从b班补足;b班补足后仍不满足规定样本要求的,由区县负责人从其他已抽中学校补齐;
(3)若学校班级数=1个,该班人数不足时,由区县负责人从其他已抽中学校补齐。
4.参照省抽测办法,各年级有效样本不少于120人,本学期出现的因病、因残、休学、转学、在籍不在校及其他各种原因(如普职融通班、艺术班等学生)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均不予替换。
5.抽测结束后,每名测试学生均需在测试成绩处签字确认。
四、抽查复核方式
1.抽查复核工作采用人脸识别系统和智能化测试设备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全项目进行集中测试。被抽查区县根据抽样学校测试条件和行程距离合理设置一个测试点,安排抽样学校分时段完成测试任务。集中测试点、各学段测试顺序由区县自主确定,并报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备案。
2.各区县抽测顺序按上半年抽测顺序的逆序进行;市属学校抽测与所在区县同步进行,由区县统筹安排。
3.文昌湖区学校抽测成绩计入周村区,区属民办学校抽测成绩计入所在区县。
4.被抽查学校在测试前向抽测工作组提供测试学生的学籍表(含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学籍表无照片需提供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无证不允许参加测试。
5.为避免重复抽检,减轻基层负担,凡被纳入省级抽测的区县,市级不再抽测,相关区县成绩以省体测通报结果为准;被省级抽测的市属学校,其成绩计入所在区县,且该校此抽测年级不再纳入市级抽测范围(其他年级仍需抽取)。
6.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会同第三方单位,于正式测试前围绕测试标准、操作流程及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组织开展专项培训。
五、计分、奖励办法
(一)成立全市中小学体质健康抽测工作审核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学生名单审核、测试环节监督及成绩汇总计算等各项工作。
(二)成绩认定时,每个区县各年级按120人(男、女比例相同)的有效样本从高到低进行计算。
(三)市教育局将对达到上年度全市体质健康抽测平均优良率(以省通报为准)且位列省、市前3名的区县、学校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六、工作要求
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是关乎国家未来发展与民族复兴大业的基石工程,是筑牢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请各区县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构建“区(县)-校-年级-班级”四级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督促指导学校遵循安全训练、循序渐进和适宜负荷等原则,强化家校协同,整合校内外体育资源,推动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整体提升。要将体质健康工作成效纳入学校、班主任、体育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各学校探索建立体育教师与班主任捆绑激励制度。各级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建立健全常态化抽测机制,深化数据挖掘与应用,精准指导学校制定实施薄弱项目“清零”、“提质”行动,推动更多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采取加强诚信教育、公示抽测样本、组织区县交叉互查、开展市级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抽测样本进行常态化资格审核,对出现替测、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该校测试成绩,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各区县、各学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健康监测与测前问询制度,加强学生组织管理及安全教育,配备必要救护人员、AED设备和应急药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本次抽测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原《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淄教体卫艺字〔2025〕10号)相关工作依照本通知执行。
淄博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