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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淄博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

2025-03-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字号:[ ]

各位考生: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8日进行,为助力广大考生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从容应考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3月3日至3月8日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请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上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严禁将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手表、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稿纸、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

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充电器、磁卡、打火机等物品,不穿戴或携带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雨伞、水杯等物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物品丢失情况发生。

二、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一)遵守考试时间。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建议考生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请有序离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要严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杜绝违纪作弊行为。考试期间,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动笔答题;根据有关规定,一旦被认定为抢答、拖答等考试违纪行为,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请考生务必注意不要在此时“争分夺秒”,否则将会因小失大!请考生注意:开考前禁止使用草稿纸;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等设备拍摄涉考内容,通过qq、微信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传播试题及答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由司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严惩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三、防范涉考骗局,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违法犯罪活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考试期间,业务咨询或投诉,请联系我院(电话:0533-2793606,邮箱:zb2793606@163.com)。

四、其他事宜

(一)交通规划

考前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发布《淄博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平面图》,请考生提前计划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关注天气变化,科学安排,保证提前到达考点,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

(二)轻装赴考

考点按照考务要求提供物品存放服务,但对存放物品的遗失、损坏不承担责任。建议考生轻装简行,只携带必要的考试证件及用品参加考试。

最后,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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