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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淄博市第二十七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淄教体卫艺字〔2025〕4号

2025-03-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淄政办字〔2022〕62号)要求,以教会、勤练、常展(演)为实施路径,突出打造市、区、校三级展演体系及“最美百灵舞台”品牌,强化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淄博市第二十七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齐风育美,百灵和鸣

二、活动项目分类及内容

(一)项目分类及内容:共分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两大类。其中,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共5个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共2个项目。各项目具体要求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市级美育案例类(教学案例、教学研究、艺术工作坊等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手工艺制作类、影视作品类调整为省展演比赛年份组织。

(二)组别设置:声乐、器乐、舞蹈、绘画及书法篆刻设小学组、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下同)、特教组;戏剧(含戏曲)、朗诵只设小学组、中学组。各项目不单独设置幼儿组,鼓励各幼儿园参加“最美百灵舞台”评选。

三、实施步骤

(一)校园艺术节活动阶段(2025年3月-5月上旬)

以学校为单位,结合传统节日与重大节庆日,制定校园艺术节活动方案,通过合唱(班级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音乐会等形式,组织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积极打造“最美校级舞台”,努力让每名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组织校级艺术节(现场展演)活动可使用“淄博市第二十七届学生‘百灵’艺术节xx学校现场展演活动”标识。

(二)区县展评阶段(2025年5月中上旬)

各学校按照推荐节目、作品数量要求,将艺术节(现场展演)活动中的优秀节目及作品推荐至区县,由各区县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现场展演活动,打造“最美区县舞台”。在同等条件下,市级及以上高水平学生艺术团选送的节目、作品优先推荐。各区县可积极探索“馆校”合作模式,通过“赛—展—赏”和“学—展—赏”等模式,支持乡村学生走进校外美育实践基地,开展城乡中小学生美育主题实践活动,让学生走进艺术殿堂,接受艺术熏陶。同时,鼓励县际间、校际间探索开展城乡学校美育帮扶工作等。

(三)市级展评阶段(2025年5月下旬-11月)

各区县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推荐及上报节目、作品后,市级邀请专家组织评选。其中,小学组、中学组的声乐、戏剧节目组织现场评选,打造市级“最美百灵舞台”。器乐、朗诵、舞蹈节目使用淄博市智慧教学大数据平台(https://ziboedu.com.cn/)组织线上评选,并对优秀作品进行展播;艺术作品类上交作品评选。特教组声乐、器乐、舞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声乐(含特教组)、戏剧、朗诵类优秀节目将择优推荐参加省赛。本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优秀原创舞蹈节目、器乐节目经专家综合评审后,可推荐参加2026年省赛。

四、报送要求

各项目均以区县(含局属学校,下同)为单位统一报送,局属学校参加区县统一选拔(不能弃权)。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一个节目/作品。各区县于5月23日前上报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优秀节目项目汇总表,6月13日前上报市级最美百灵舞台推荐表、优秀组织个人推荐表、区县展演活动总结,以上材料需按时填写在线表格,同时将加盖公章PDF版报送至邮箱zbjyjtwyk@zb.shandong.cn。戏剧、合唱项目市级现场展演暂定时间为5月27日-6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

奖项设置:团体总分奖、艺术表演奖和艺术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原创作品奖、“最美百灵舞台”奖、优秀组织个人奖。

(一)团体总分奖

为促进全市百灵艺术节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区县间、城乡间美育均衡发展,区县团体总分名次奖分为甲、乙组,全年活动结束后,取团体总分前六名为甲组;其他五名为乙组,局属学校获奖情况计入区县团体总分。

(二)艺术表演奖和艺术作品奖

各项目按照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特教组按大类评选,不再分设小项目)。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

艺术表演节目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艺术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艺术表演类节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每件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名。

(四)优秀原创作品奖

艺术表演类节目中获得一等奖的原创作品可评为优秀原创作品奖。原创作品要求各项内容均为自主编创,不得抄袭其他作品,需注明编导、作品主题立意等,确保无版权争议,原创作品由专家评审最终认定。

(五)“最美百灵舞台”奖

市级“最美百灵舞台”奖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名额分配要求并参考评分细则自主评选产生,推荐名单报市教育局直接认定。局属学校(含幼儿园)单独申报,市教育局根据申报数量择优认定。

“最美百灵舞台”具体要求为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有“最美百灵舞台”宣传矩阵,以直播、短视频、图文并茂等形式,拓展“最美百灵舞台”宣传覆盖范围,不断提高社会对“最美百灵舞台”的关注度和认可度,提升“最美百灵舞台”的引领力和号召力。

(六)优秀组织个人奖

在区县级、市级展演组织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可评为百灵艺术节优秀组织个人,每个区县可择优推报3名,推荐名单报市教育局直接认定,积极承办市级现场展演的区县可适当增加推报名额。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现场艺术展演和艺术作品展示活动,增强活动实效。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组织好艺术节活动。

(二)鼓励开展原创。鼓励围绕以下主题探索孵化原创作品。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重点歌颂重大革命历史事件中涌现的英雄人物及其光辉事迹;展现身边教师和学生成长、奋斗、奉献的青春故事,传递榜样力量;挖掘非遗元素、红色文化、黄河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凸显育人价值。以课题引领为支点深化学科美育创新实践,通过构建覆盖艺术学科与多领域联动的跨学科美育课程矩阵,将审美感知、文化理解、创意实践等素养目标融入实践教学。依托常态化展演展示机制,以“展演—复盘—打磨”的闭环路径推动美育成效可视化,将展演成果转化为育人资源,提高学生核心素养,塑造健全人格、培育文化自信,最终实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对艺术节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整理汇总,依托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充分展示“最美百灵舞台”,宣传我市中小学美育工作的创新做法,不断提高“最美百灵舞台”的品牌建设和中小学美育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1.淄博市第二十七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相关要求

          2.淄博市中小学最美百灵舞台评分细则(试行)

          3.淄博市第二十七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团体总分评分细则(试行)

          4.淄博市第二十七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各区县报送数量分配表

          5.淄博市第二十七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各项目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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