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户籍和学籍不一致能否在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报名中考? 答:户籍和学籍不一致,但其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当年4月30日)初中阶段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子女需回原户籍地参加中考,只能参与非指标生录取。具体报名事宜可咨询拟报考的区县,区县报名电话如下: 张店区2150126 2869980 淄川区5130281 博山区4297712 周村区7875112 临淄区7866318 桓台县8264171 高青县6973642 沂源县3242802 高新区2341733 经开区7020569 问题2:户籍发生迁移的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因户籍迁移(迁入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10日)需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凭持户口本、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艺术及体育与健康科目过程性成绩证明等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受资格审查,办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安排考试、志愿填报等相关事宜。 问题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毕业生和往届生如何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内的各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需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就读学校初审,交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合格后,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 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成绩减去20分后,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问题4:我想咨询中考报名以及指标生分配等政策问题,应该拨打哪个电话? 答:中考报名、指标生分配等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考生和家长如对报名资格、时间、方式等有疑问,可拨打拟报名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各区县招生咨询电话如下: 张店区2150126 2869980 淄川区5130281 博山区4297712 周村区7875112 临淄区7866318 桓台县8264171 高青县6973642 沂源县3242802 高新区2341733 经开区7020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