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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我市教育督导工作获省教育厅通报表扬

2025-01-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字号:[ ]

1月23日,山东省教育厅通报表扬了2024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淄博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被表扬为“突出集体”,高青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淄博高新区教体中心教育督导室也获此殊荣;毕方超、郭雨涵、赵子良、罗涛、安兵、李君、王天娇、李刚、王世海、孙海涛、周锐、侯琳琳、安永、周科、亓俊然、田彬、逯海霞、赵艳滨、郑兰慧、张艺敏、吴茂旺、侯晓燕、高传娣等23名督学被表扬为“突出个人”。

 

2024年,淄博教育督导工作全面履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法定职责,荣获省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优秀等次,实现第一个5年评价周期全部优秀;5月13日,市政府在全省“两项创建”推进暨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市及3个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省教育督导有关会议作典型经验介绍。

一是扎实开展“两项创建”督导评估,加力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督导推动区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将“两项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一校(园)一案”“一项一案”“一县(区)一案”推动问题整改。对淄川区、博山区、桓台县、沂源县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督导评估,实现市级评估全覆盖;督促指导张店区、临淄区、高新区申报并接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评估,其中高新区被推报参加国家认定。对淄川区、周村区、高青县、沂源县、高新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级复评并申报省级评估,组织专家力量对部分区县问题整改开展5轮次逐校逐项跟进指导,其中沂源县提前接受省级评估,周村区、高青县被推报参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二是规范实施质量监测评价,着力引领学校办学品质持续提升。周村区、高青县9个学科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达到国家标准,淄川区被确定为监测结果运用改革区。指导博山区高质量完成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各市属学校落实《淄博市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规范开展学校自评、县级复评,组织市级督导评价组对部分区县办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对自主申报的8所普通高中开展市级评价并印发反馈意见。“中国教育督导”以《山东淄博:用好办学质量评价新引擎 激发教育品质提升新动能》为题作宣传推介。

 

三是加快践行淄博教育督导文化,聚力提升教育督导工作质效。加强对“知行智合、求真惟实、导预督正”教育督导文化的宣贯践行,坚持在教育督导实践中落实“岗位验证”,注重到教育教学实际场所查看真相、摸准实情,指导学校既有效化解当前问题又研判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举办3次教育督导文化交流研讨活动,引领全市教育督导人形成价值认同和行动自觉。组织全市责任督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教育部安排的5次、省教育厅安排的6次专项督导。《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宣传”、《中国教育报》先后宣传推介淄博教育督导文化建设实践经验。


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国家、省级教育督导工作决策部署和全市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立足“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加快推进“两项创建”督导评估,聚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质效,创新实施教育督导责任区管理,持续提升督学队伍专业素养,不断优化与教育强国建设相适应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文化体系,努力为淄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督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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