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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教师“读书与我的专业成长”征文活动的通知

2024-08-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字号:[ ]


各区县教研室(教研中心),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教育文化事业部,局属各学校:

为展示我市中小学教师读书成效,引导广大教师以读书促进专业成长,根据山东省教科院《关于举办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读书与我的专业成长”征文活动的通知》(鲁教科院函[2024]5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教师“读书与我的专业成长”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教师及各学段教研员。

二、征文要求

1. 结合个人阅读史,整体讲述读书在个人专业成长、教育生涯中的作用;或围绕个人喜爱的某部优秀作品,谈阅读收获对个人教育教学实践及职业生涯的影响。

2.体裁为教育叙事,要求有情节,有思考,谈个人的真实经历与感受,能给人以启迪与收获,一般不超过 5000 字。

3.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如发现有剽窃情况,一律取消参与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4.格式要求:征文题目用小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字体,文中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行间距28磅。

三、其他事宜

1.本次征文活动实行学校、区县逐级推荐方式,以区县为单位统一报送,直属各单位、市属学校由单位直接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沂源县、桓台县各不超过10篇;博山区、周村区、高青县、高新区、经开区各不超过6篇;直属各单位、市属学校各不超过2篇。

2.征文同时提交两种格式:Word格式以“淄博+学段+学校+作者姓名+题目”命名;PDF格式以“学段+题目”命名,内容里不出现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

3.请各区县、学校认真组织教师参与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推荐作品,于2024年10月16日前,将征文活动推荐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扫描版各一份)及推荐作品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邮箱425350379@qq.com。压缩包以“区县/市属学校+读书征文”命名。

4.我院将对各区县推选的作品进行评审,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作品15项,推荐参与省级评比。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编辑出版、宣传推广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石磊,2229690。

 

附件:全市中小学教师“读书与我的专业成长”征文活动作品汇总表

 

 

淄博市基础教育研究院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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