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语委,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山东省促进青少年读书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读书强基 齐阅淄博”读书工程和2024年淄博市中小学读书创作节有效落地,引导激励广大师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决定开展2024年淄博市“书香校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动全民阅读,在全市中小学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校园氛围,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推进素质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的重要作用,为青少年的美好人生打下鲜明的阅读底色。
二、评选对象
全市已获评县级“书香校园”的普通中小学校(已获评省、市级“书香校园”的学校不再参评)。根据省、市“书香校园”建设指导意见,本次评选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各区县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一)学校自主申报。各学校按照《淄博市中小学校“书香校园”建设标准》(附件2)的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进一步完善“书香校园”建设的项目措施,填写《2024年淄博市“书香校园”申报表》(附件3),并准备事迹材料(不超过 2000字,佐证照片另附)、能够充分展示“书香校园”建设成果的视频(3—8分钟)。6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区县。
(二)县级审核。各区县审核学校申报材料,组织评委按照建设标准量化评审,按程序公示评审结果,确定入围学校名单,汇总至《2024年淄博市“书香校园”评选区县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7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市教育局。
(三)市级评审。各区县提交推荐学校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佐证图片、视频、汇总表),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量化评审,按程序公示后,确定2024年淄博市“书香校园”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各区县、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精心筹划组织,将活动动员到每名教师、影响到每个班级、覆盖到每个学生、带动到每个家庭。
(二)把握活动契机,做好总结提升。各区县、各学校要以创建“书香校园”为契机,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提高教师、学生、家长对青少年读书的认识,让阅读成为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推动形成学校阅读品牌。
五、材料提交
为杜绝形式主义,避免资源浪费,本次评选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各项电子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视频:各区县将入围学校的视频统一命名为“区县-学校书香校园视频”,上传至淄博市交互式在线教学系统“主题活动——2024年淄博市‘书香校园’评选视频”专区。
2.事迹材料:word版,以“区县-学校书香校园事迹材料”命名。
3.佐证图片:能够证明“书香校园”建设成果的证书、奖状、活动图片、截图等。整理到一个文档,PDF版,以“区县-学校书香校园佐证图片”命名。
4.申报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两个文件,均以“区县-学校书香校园申报表”命名。
5.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扫描版两个文件,均以“区县书香校园汇总表”命名。
各区县将以上2、3、4、5项材料汇总打包,以“*区/县书香校园评选”命名,统一发至邮箱:425350379@qq.com。
联系人:赵石磊,联系电话:2229690。
附件:1.2024年淄博市“书香校园”评选区县名额分配表
2.淄博市中小学校“书香校园”建设标准
3.2024年淄博市“书香校园”申报表
4.2024年淄博市“书香校园”评选区县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