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增强中职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教师投身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职学校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推荐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加大对中职学校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好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集中展示我市中职学校优秀教师的教学风采和科研成果。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 二、宣传范围 淄博市中职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获得过全国优秀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教学能手、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省青年技能名师、淄博市名师名班主任、淄博市首席技师、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 三、事迹材料报送要求 1.提供优秀教师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准确,图文并茂,有细节描写,有具体事例,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不超过2000字。需提交word版、PDF学校盖章版各一份。 2.提供优秀教师工作、生活照片3-5张。照片要求:(1)横版,文件格式统一为jpg,每张照片大小2M以上。(2)照片中教师着装得体,能体现教师风采和精神面貌。 3.事迹材料和照片统一放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按照“序号+单位+姓名”命名打包,于2024年7月5日发送至邮箱:liuboying@zb.shandong.cn。 联系人:吕霄霄 刘伯莹 联系电话:3188619
淄博市职业教育研究院 202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