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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般阳中学:送法进校园 法治护成长

2024-05-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字号:[ ]

为强化青少年的安全意识与法治意识,预防校园欺凌,打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淄川区人民法院走进淄川区般阳中学,以“与法同行,共赴青春之约”为主题,为高一级部800余名师生举行了法治宣讲活动。现场有幸邀请到了淄川区人民法院的郑峰庭长和辛善泽法官做专场法治教育报告。学校杨校长、政教处赵锋参加此次报告会。

辛法官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法律的概念和法律责任的类型。以2024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发生的一起轰动全国并且极其恶劣的案件为例,警示学生低龄不是恶性犯罪的“免罪金牌”,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

对于未成年学生来说,“网络安全”十分重要,网络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也存在一些陷阱,如:“网络电信诈骗”、“兼职刷单骗局”、“冒充好友骗局”、“网络游戏骗局”和“电商客服骗局”等,可能给学生带来现实的危险。辛法官教育学生要遵循“三不一多”原则,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引导同学们留意身边的安全隐患,避免学生上当受骗或在不法分子的诱骗下走向犯罪的不归路。

在“校园安全”方面,他举例说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无论哪种都是不可取的,对学生身心健康危害极大,也会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明确欺凌同学后的处罚,轻则违反校规校纪,给予警告等校内处分,重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鲜活生动的案例,与在座同学积极互动,让同学们真切地感受到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告诫同学们要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以免因为一念之差而抱憾终身。

辛法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现实案例解读,教育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同学们远离校园暴力,采取适当手段维护自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做施暴者,也不要做受害者。教导同学们“践行法治、从我做起”,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提高鉴别能力,谨慎交友,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健康快乐成长。

本次活动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治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全体同学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的时光,远离罪恶,好好学习,自爱、自重、自强,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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