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淄政办字〔2022〕62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淄博市第二十六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深化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为核心,强化美育教学改革和课程研究,以教会、勤练、常展(演)为实施路径,突出打造市、区、校三级展演平台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深化五育融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和人生境界。
二、活动主题
向阳而生,向美成长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二)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班级合唱、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三)坚持原创作品。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这一重大主线,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突出淄博地域特色,推出一系列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讴歌党、讴歌人民、讴歌社会主义、讴歌改革开放、讴歌新时代的创新型作品。
四、项目分类及组别
(一)活动项目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2.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影视。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
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活动对象和组别
1.活动对象: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特教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特教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幼儿组限报舞蹈和绘画项目,特教组限报器乐、舞蹈和绘画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对象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也可拓展至其他学校;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单位。
2.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中学甲组、乙组,幼儿组,特教组。
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鼓励各区县推荐中小学乙组艺术表演类精品节目。
五、报送要求
所有项目均以区县(含市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市属学校参加区县统一选拔(不能弃权)。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一个节目/作品。各区县(含市属学校)项目汇总表及区县活动方案和总结(电子版报送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区县公章)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信息报送要精准,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地址: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825室(张店区联通路202号);联系电话:0533-2773106;邮箱zbjyjtwyk@zb.shandong.cn。
六、实施步骤
(一)校园艺术节活动阶段(2024年3月-4月)
以学校为单位,结合学校特色,制定校园艺术节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人人参与的校园艺术节展评活动。
(二)区县展评阶段(2024年5月中上旬)
各区县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评活动,严格按照推荐节目、作品数量要求,以区县为单位统一报送相关材料,在同等条件下,市级及以上高水平学生艺术团选送的节目、作品优先推荐。
(三)市级评审阶段(2024年5月下旬)
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对各区县(市属学校)上报的节目、作品进行评选,中小学的声乐、舞蹈、朗诵节目组织现场评选,中小学的器乐、戏剧和幼儿、特教的节目组织线上评选,艺术作品类上交作品评选。除影视作品外的其他节目及作品(不含幼儿、特教)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四)综合展演阶段(2024年10月左右)
视情遴选部分优秀节目、作品举办全市艺术成果综合展演。
七、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
(一)优秀组织奖。设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优秀组织奖,根据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获奖情况认定。
(二)突出贡献奖。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管理人员。
(三)艺术表演奖和艺术作品奖。各项目按照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幼儿组和特教组按大类评选,不再分设小项目)。
(四)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和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五)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艺术表演类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类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获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组织好艺术节活动。
(二)严肃活动纪律。制定艺术节活动实施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艺术节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对艺术节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整理汇总,加强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艺术节活动氛围。
附件:1.淄博市第二十六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相关要求
2.淄博市第二十六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及报送表
3.淄博市第二十六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及申报书
4.淄博市第二十六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各区县报送数量分配表
5.淄博市第二十六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各项目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