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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淄博市第六届中学生辩论赛的通知

淄教基字〔2024〕17号

2024-04-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阅读思辨能力,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六届普通高中学生辩论赛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举办淄博市第六届中学生辩论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普通中学非毕业年级在校学生。

二、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校内对抗赛,2024年4月22日前)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按照《淄博市第六届中学生辩论赛规程》(见附件1)组织校内对抗赛,选拔优秀辩手组建学校辩论队,参加赛区选拔赛。

(二)第二阶段:(赛区选拔赛,2024年5月10日前)

高中组选拔赛设立东、西、南、北四个赛区,东部赛区包括淄川区和临淄区,西部赛区包括张店区、经开区和周村区,南部赛区包括博山区和沂源县,北部赛区包括高新区、桓台县和高青县(含局属高中学校);初中组选拔赛以区县为赛区(其中,高新区、经开区参与张店区比赛、文昌湖区参与周村区比赛, 局属初中学校参加所在区县选拔赛)。各赛区主办单位(高中组赛区主办单位实行区县轮流制)牵头,成立赛区组委会,按照小组循环、交叉淘汰的比赛规则组织好赛区比赛,并选拔优秀队伍(高中组前4名、初中组前2名)晋级市级决赛。

(三)第三阶段:(市级决赛,2024年6月3日前)

市级决赛采取赛区交叉、单场淘汰赛制(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三、奖励规定

(一)奖项设置。市级比赛分高中组、初中组设团体奖与个人奖若干。其中,团体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优秀组织奖,个人奖设最佳辩手、优秀辩手、优秀指导教师。

(二)结果运用。学生参赛过程和成绩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志性成果之一,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同时,根据团体成绩选拔4支高中组代表队参加省级比赛。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区县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校校组织,班班辩论”的总体要求,制定相关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动员师生广泛参与,提高学生勇于探索、求真、思辨能力,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综合素质。

(二)逐级选拔,择优推荐。活动全程以学校为单位开展,通过逐级选拔,遴选优秀队伍参赛,所有推荐参加上一级辩论赛的队伍必须经比赛选拔产生(须提供获奖证书)。每支代表队队员(辩手)5名,指导教师1名,需为同一学校在籍在校学生,不得打乱学校界限自行组队。市级比赛名单确定后不得更换,2人以上无法参赛视为自愿放弃。

(三)严格要求,按时上报。选拔和比赛过程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2024年4月22日前,各区县确定1名辩论赛负责人,填写回执(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zbjyjjcjyk@zb.shandong.cn。2024年5月10日前,各赛区主办区县将晋级学校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件和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李玉新  联系电话:3183976。

 

附件:1.淄博市第六届中学生辩论赛规程

          2.各区县活动负责人员名单回执

         3.淄博市第六届中学生辩论赛市级决赛推荐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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