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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组建淄博市学校体育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便函〔2024〕11号

2024-03-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字号:[ ]

驻淄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鲁政办字〔2021〕136号)、《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淄政办字〔2022〕62号)要求,进一步发挥专家人才对全市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研究引领、检查评估及指导服务作用,经研究,决定遴选组建淄博市学校体育工作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为我市拟定的学校体育政策、措施提出意见建议;

(二)协助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研究、调查、督导及评估工作;

(三)为全市学校体育赛事、展评活动等提供专业指导与评审服务。

二、推荐范围

专家库设教学科研、竞赛训练、监测评价、裁判工作四个方向,每人限报2个方向。专家库成员从各区县教育行政、教研部门、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业务骨干及一线教师中择优选拔。邀请驻淄各高校推荐优秀体育专家加入专家库。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学校体育事业,师德高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曾经参与的体育活动中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业务能力突出。从事学校体育教学、研究及相关管理工作10年以上,熟悉国家、省市新时代学校体育政策法规,了解当前体育改革发展趋势,学术造诣高,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地、本校及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荐人员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专家也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年龄和健康状况适宜。从事体育比赛裁判工作(主要是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跳绳、健美操、武术、轮滑、踢毽子、网球等项目)的,须具有一级以上(含一级)裁判员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55周岁(担任篮球、足球裁判工作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担任体育比赛裁判长、比赛监督、仲裁、编排记录等工作的,年龄不超过58周岁;其他推荐人员年龄不限。推荐人员须服从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派和管理,身体健康、自愿加入,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四、推荐数量

各单位在推荐专家时,应充分考虑本单位(区域)专家的专业(项目)分布情况,尽可能覆盖到体育学科各领域。

(一)教学科研、竞赛训练、监测评价方向

在教学科研、竞赛训练、监测评价三个方向上,各区县、局属各学校每个方向推荐人员分别不超过5人、2人。驻淄各高校推荐人员数量不限。

(二)裁判工作方向

各区县、局属各学校每个体育竞赛项目推荐一级以上(含一级)裁判员分别不超过5人、2人,同时各区县每个项目至多报送8名二级裁判员(须担任县级以上裁判工作至少3年、表现优异、致力于裁判工作)作为信息资源库备选人员,局属各学校报送1-2名二级裁判员(致力于裁判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作为备选人员。驻淄各高校推荐人员数量不限。

五、遴选程序

入库专家采取公开遴选和邀请入库两种方式。

(一)公开遴选

1.自主申报。按照单位统一部署,由拟推荐专家本人填写《淄博市学校体育工作专家推荐表》(附件1)、《淄博市学校体育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驻淄各高校、局属学校可直接报送至市教育局。

2.初选推荐。各区县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辖区(县)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初评,择优确定拟推荐专家名单,并按照规定时间向市教育局报送。

3.审核公布。市教育局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纳入“淄博市学校体育工作专家库”,并予以公布。

(二)邀请入库

1.个别邀请。向全国、全省有影响力及为全市学校体育工作作出贡献的体育教育领域专家、教师发出邀请,由本人填写并提交淄博市学校体育工作专家推荐材料(见附件1、2)。

2.审核公布。确定并公布拟入库专家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请各区县、局属学校高度重视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精心部署、广泛发动,对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要严肃认真把关,实事求是推荐,确保将本单位(区域)最优秀的学校体育人才推荐到专家库中。鼓励驻淄各高校积极动员本校优秀体育人才加入专家库。

(二)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于3月18日(星期一)前将电子版、纸质版专家推荐材料(见附件1、2)汇总后分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基础教育研究院,其中市基础教育研究院负责教育科研方向材料审核,其他方向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

(三)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入库专家电子档案和退出机制,定期对专家库名单进行更新,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未认真履行职责、未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弄虚作假、影响公平公正、1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专家(或中途退出)评审、评估等工作达3次以上等)的人员终止其专家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评审、随机检查等确需保密的事项,请专家所在单位在外出请假、工作量认定、费用报销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建立激励机制。入选专家库的人员将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学校体育工作专家库遴选。后续,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的有关体育类专家库工作所需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中抽选。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突出、无私奉献的人员,市教育局将定期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加入后续拟成立的全市学校体育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

体卫艺科联系方式:3186660,邮箱:zbjyjtwyk@zb.shandong.cn

市基础教育研究院联系方式:2229708,邮箱:liutao3826@zb.shandong.cn


附件:1.淄博市学校体育工作专家推荐表

         2.淄博市学校体育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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