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青少年信息素养,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3号)精神和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组织委员会《关于举办2023-2024学年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的通知》安排,决定举办“2023-2024学年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淄博市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原则 大赛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坚持公益性和自愿参与、平等开放原则,坚决做到“零收费”,大赛坚持公平公正评审,大赛及其结果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 二、参赛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在校学生。 三、比赛项目 大赛分地方赛项和全国赛项。具体赛项明细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NOC官网www.noc.net.cn)。 (一)地方选拔赛项由我市组织,根据全国组委会要求上报全国组委会入围决赛名单。各区县根据赛项,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学段组织报名,市级选拔赛具体时间和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二)全国选拔赛项由全国组委会进行选拔,具体赛事安排见官网信息。 四、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即日起统一通过“NOC大赛”微信公众号在线报名,参赛学生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比赛方式见NOC大赛微信公众号。 
(一)个人赛项填报信息有误,参赛选手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点击“删除”按钮删除后重新填报。 (二)两人赛项填报信息有误,参赛选手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致电全国组委会(全国组委会电话010-87663340)进行删除重报或更改信息。 五、时间安排 (一)2月至4月,赛项规则解读,区县选拔。 (二)4月底至5月初,组织淄博市选拔赛。 (三)6月上旬,公示全国决赛晋级名单。 (四)7月,全国决赛。 六、其他事项 (一)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淄博赛区的现场比赛场地由组委会提供,教师和学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和差旅费自理。 (二)师生自愿参赛。各区县和学校不得以比赛名义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比赛器材和培训服务。 (三)参赛选手限参加一个赛项、一支队伍。学生赛项指导教师均需通过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的认证。 (四)对在全国决赛中获奖的师生发文表扬。 (五)2023-2024学年NOC大赛赛项内容及具体规则详见NOC大赛官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崔亦栋,联系电话:2778790。 附件:关于举办2023-2024学年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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