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普通中小学校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现就加强我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核心素养要求,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促进学生全面认识自我,发现兴趣特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方向,培养自主学习、自我规划、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内容
(一)理想信念指导。挖掘运用好我市丰富的红色资源和地方文化,指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升公民素质,培养社会责任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将个人理想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
(二)心理发展指导。深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正确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学习心理调节方法、增强自我调节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形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提升良好的意志品质和挫折耐受力,健康生活,珍爱生命。
(三)学习发展指导。以提升核心素养为目标,指导学生保持积极学习态度,掌握有效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全面提高学习能力;指导学生了解高中学业特点和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结合自己特点树立明确学习目标,合理制定学习计划。
(四)生活发展指导。指导学生提升生活自理和自立的能力,养成科学生活方式和健康生活习惯;指导学生自主调节情感情绪,增强环境适应能力,培养健康的人际关系;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学会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表达美、创造美,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生涯规划指导。指导学生在充分的自我认知和社会理解的基础上,理解生涯规划的重要意义,掌握学习与生涯选择的主要方法;通过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等活动,切身体验不同的职业行业,了解不同职业的发展现状与未来前景、工作内容和社会责任;指导学生平衡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初步规划合理的学业、专业、职业及人生发展路径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树立主动学习和终身发展的意识,努力实现兴趣、理想与职业的有机统一。
三、具体举措
(一)完善“1+5”学生发展指导机构。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构建成立以分管校长任中心主任、处室主任或专业骨干教师任理想信念、心理健康、生活、学业、生涯规划等5个分中心主任的“1+5”学生发展指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学生发展指导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社会组织机构的专业人士作为兼职导师进行专业指导。各普通高中要把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纳入学校特色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和学校课程计划,积极构建各年级纵向衔接、校内外横向贯通、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发展指导体系。
(二)推进全员育人导师制“12345”阶梯工作理念。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发挥好全员育人导师制作用,深刻把握新时代全员导师制时代内涵,推进落实“12345”阶梯工作理念,即实现一个目标: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围绕两个基本点: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是导师;落实导师三项基本任务:每学期一次交心谈话、一次家访沟通、一份成长寄语;明确学校四个着眼点:师生匹配、良师益友、家校沟通、教考一致;开展五项指导: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成长向导、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和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注重提高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要指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不得违背学生个人志愿组织要求学生普遍选考特定科目,坚决避免功利化选科选考。各学校要建立基于“校情+学情”的师生匹配机制,突出班主任“首席”协调作用,鼓励师生双向选择,原则上为每位导师匹配不超过15位学生,切实落实“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是导师”,开拓“班主任+导师”的家校沟通新模式。各学校要将学生发展指导纳入教师培训的必修模块,强化导师培训,增加教育政策、育人方略、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培训内容,提高教师担任导师的专业能力。加强导师人文关怀,建立学校、导师、学生之间互相尊重、融洽和谐的关系,激发导师育人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育人实效。
(三)规范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各普通高中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指导意见》要求,面向全体学生,根据各年级学生发展特点,围绕学生自我认知、学业选修、职业行业体验和专业选择,每学期开设10课时左右学生发展指导课程。构建体系完整的、体验式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实施路径,采取课堂讲授、专家讲座、团体辅导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发展。加强学科融合教育,将学生发展指导渗透到各个学科,统筹实施学生发展指导课程。
(四)系统开展多样实践活动。学校要积极拓展学生活动的空间,从学校走向社会,打破学生认知的时间界限,从现在面向未来。针对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开展专题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社团活动、作品征集与展示、主题活动日等校内活动。积极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校外活动基地、博物馆、科技馆、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结合研学旅行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多渠道了解和体验不同职业特点。积极联合高校开展协同育人,充分发挥高校学业规划、专业指导优势,着力指导学生对学业、专业、职业的探索。要针对学生发展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实践活动,并积极协调相关社区、部门等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支持。
(五)科学实施发展指导评价。学校要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发展,充分运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个性化成长档案,对学生成长情况进行科学分析,为其未来发展提供指导。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力度,指导学生和家长提高对学生发展指导的认识。要开好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等校本课程,为学生发展构建课程保障。要指导学生用好综合素质评价,为生涯规划提供更多选择。导师要及时登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移动端,客观记录导育工作开展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县校三级学生发展指导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指导规划和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组建市县校三级学生发展研究团队,强化课题研究、实践推进、成果推广,加强对学生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共青团、学生组织和家委会在学生发展指导中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基础保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导师指导学生发展工作匹配必要经费,加强学校公共空间建设,积极配全教室、设备、书籍、网络资源等,为开展学生发展指导活动提供条件保障。要积极协调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搭建学生发展社会共育平台。
(三)完善考核激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对校长评价的重要依据。学校要合理衡量教师开展学生发展指导的工作量,在评价机制、考核奖惩、绩效工资等方面予以体现。要将导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教师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表扬表现突出的育人导师,对于无故不担任导师或者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明确约束管理办法。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总结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推进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市教育局将常态化征集和宣传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典型经验,利用市级媒体平台加大对优秀案例、特色活动的宣传推广,定期选树表扬工作突出的地区和学校,示范带动全市工作水平提升。
各区县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方案和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高中学校工作方案于2024年2月10日前由区县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局属学校直接报送。
联系人:张永青 宋建国,联系方式:3183976
邮箱:zbjcjyk@163.com
淄博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