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发挥图书馆在学校文化和课程资源建设中的重要载体作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山东省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发展函〔2023〕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23 年度“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遴选工作采取自主申报、逐级遴选的方式。申报遴选流程如下: (一)学校申报。学校对照《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淄教教服[2023]13号)《淄博市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淄教教服[2023]23号)文件中公布的《山东省中小学校规范化图书馆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自评得分超过 95 分的学校图书馆,可填写《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申报表》(附件1)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局属各学校直接报送。 (二)区县初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评价标准》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推荐至市教育局参加复审。 (三)市级复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和学校推荐的中小学校图书馆进行复审,复审分材料评审和现场查验两个环节。复审合格后公布“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遴选。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遴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及申报等工作,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如实填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学校三年内“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做好总结提升。各区县和学校要以参与“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遴选工作为契机,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探索建立中小学校规范化图书馆建设、管理及应用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图书馆育人作用。 (四)常态化管理。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周期五年。管理周期内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其称号。一届期满,学校申请复评。复评合格的,保留其称号,进入下一管理周期;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于10月12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申报表》(附件1)和《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PDF版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淄博市教育服务中心教学条件装备科,局属各学校直接报送。 (二)填报材料。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遴选的学校于 10 月 20 日至 30日通过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dedsc.cn/index),点击“山东省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遴选系统”模块登录,根据要求(见附件 3)上传相关材料。市教育局于 11 月 3 日前完成系统内审核提交工作。 联系电话:2771476 电子邮箱:tiaojianzhuangbeike@zb.shandong.cn。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中欧大厦A座2004房间
附件:1.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申报表 2.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推荐名单汇总表 3.山东省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遴选系统申报材料要求 淄博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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