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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要情速报⑪】高考志愿填报第二次提醒:普通类常规批等6类志愿填报

2023-07-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字号:[ ]

一、总体要求

1.7月5日至7日(9:00-18:00),填报夏季高考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普通类常规批和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本科批第1次志愿。

2.特别提示:6月29日已填报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在7月5日至7日填报后续志愿时,因提前批录取工作尚未结束,录取结果未出,所以包括报考了提前批在内的考生,都应在此时间内,认真填报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艺术类本科批、体育类常规批等相应批次志愿,避免最后提前批未被录取,又未认真填报后续志愿,导致丧失录取机会。

3.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在同一批次内不得兼报,考生只能从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中选择1类填报。

4.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中的各项内容和《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并登录拟填报高校的网站认真查阅高校招生章程,了解高校有关报考要求及录取原则,以及部分专业对体检结论的要求,专业受限的考生(如色弱、色盲等)要注意合理规避受限专业。艺术类有关高校及专业报考条件及录取原则有所不同,填报前更要仔细阅读相关高校招生章程,结合自身条件确定是否报考。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普通高校信息平台(http://wsbm.sdzk.cn)查询本人的校考合格成绩。

5.《填报志愿指南》中专业代号用“0A、0B、0C、0D……”表示的,其中的“0”为阿拉伯数字而不是英文字母,请考生填写专业代号时多加注意。

6.个别高校专业招生计划信息的相关补充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热点查询”栏)查询。

7.填报夏季高考志愿时,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填报春季高考志愿时,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别须与考试时的专业类别一致。

8.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完成考生成绩的位次排序后,从位次最高的考生开始,每一个位次均依照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检索投档。计算机系统从考生的第一个志愿开始,一旦检索到考生符合某所高校专业投档条件后,即被投档,后面的志愿也同时失效。即使考生成绩符合后面所有志愿的投档条件,系统将不再检索其排序在后面的志愿,也就是说,每轮投档时,一个考生只能有一次投档机会。考生被投档到某个高校专业后,若因体检受限等原因被退档,也没有机会再被投档到本轮次其他志愿。符合下一轮次条件的考生只能参与下次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9.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因考生漏报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最多可以修改5次志愿信息,并以最后一次填报(修改)提交的信息为准。凭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填报的志愿信息,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窃取、篡改他人账号密码及志愿信息的行为均属违法。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受理补报志愿申请,不允许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建议考生尽量早于志愿填报结束前2小时提交,避免因意外造成志愿填报无法完成。

10.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学生统一设置报考密码,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考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号、考生号、登录密码、短信验证密码等信息,不要泄露给他人,以防志愿被篡改。

11.咨询电话:

(1)省考试院0531-82598780、82598790、82598794、82598770、82598724。

(2)淄川5181294,张店2282569,博山4181364,临淄7123626,周村6412987,桓台8264150,高青6973644,沂源3229038,市招考院2793621。

1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第1次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11日,普通类提前批、体育类提前批及春季高考本科提前批第1次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12日,省考试院院将以短信方式向已录取考生推送录取结果,考生也可登录网站https://cx.sdzk.cn/、“爱山东”APP、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已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填报、录取。

13.7月12日公布普通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计划、春季高考本科提前批第2次志愿计划。

14.7月13日(9:00—18:00)填报普通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2次志愿。

15.少年班考生不得填报任何普通高校志愿,也不得报考香港、澳门在内地招生高校。

二、普通类特殊类型批

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分别填报志愿,均安排1次志愿填报,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两类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此两类志愿。

2.投档办法。特殊类型批投档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投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投档。将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取得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分阶段向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全部投档,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三、普通类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安排3次志愿填报,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3次志愿实行“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公费专科医学生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考生可在常规批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阶段招生,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下50分的考生,可在常规批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2.投档办法。将考生按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地方专项计划、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等对报考资格有要求的,投档时须关联具备资格考生名单。山东省属高校统一按招生计划1∶1投档。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招生计划1∶1投档。

四、艺术类本科批

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安排3次志愿填报,考生须达到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方能填报。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每次只能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2.投档办法。

(1)统考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本科所属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40%+文化成绩×60%。

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播音主持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戏剧影视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服装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2)校考专业关联合格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招生高校合格生源不足时(含未填报志愿的所有合格生源),可以合理调整各专业间计划;在第三次填报志愿公布计划前,可以调整专业成绩使用办法,由使用校考成绩变更为使用其他高校校考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3)未组织校考、认可任何其他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招生高校专业,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投档,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体育类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第1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2.投档办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按专业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六、春季高考本科批

包含春季高考招生本科高校及专业。分两次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第1次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1划定;第2次在考生填报第3次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根据剩余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划定。

1.志愿填报。安排3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第1次志愿及第2次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第3次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次确定的春季高考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

2.投档办法。3次志愿均在各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投档。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春季高考考生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所有类别均按照总成绩、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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