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2024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学时间及寒暑假期作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学段 学期 | 义务教育段 | 普通高中段 | 暑假 | 2023年7月6日——8月31日 | 2023年7月13日——8月31日 | 第一 学期 | 2023年9月1日——2024年1月26日 | 2023年9月1日——2024年2月2日 | 寒假 | 2024年1月27日——2月25日 (腊月十七——正月十六) | 2024年2月3日——2月25日 (腊月二十四——正月十六) | 第二 学期 | 2024年2月26日——7月5日 | 2024年2月26日——7月12日 |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课程方案实施。各区县要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指导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指导学校强化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执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教学任务全面完成。 要指导学校加强艺术、体育、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各区县要指导学校于放假前进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在假期期间坚持规律作息、加强体育锻炼、开展有益阅读、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提高综合素质。要合理安排假期作业,切实减轻作业负担,留给学生充足自主发展时间。要指导教师利用假期时间开展研修活动,提高专业素养。 (三)严格执行时间安排。要认真执行教学及寒暑假安排,不得擅自调整和随意增减假期时间。因学考、高考和中考等考试或其它原因确需调整的,可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须至少提前3天按审批权限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提前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淄博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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