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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23〕23号

2023-04-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全面提升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和使用水平,市教育局制定了《淄博市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教育局

  2023年4月4日 


淄博市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23〕13号)要求,强化中小学图书馆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提升图书馆育人功能和综合效益,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图书馆实现新发展,助力书香校园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因校制宜、创新发展”原则,将全市中小学图书馆打造成学校文献资源中心,学校文化建设和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载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现专业发展的重要基地;成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健康、自主、持续发展的重要场所和育人阵地;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主要目标

中小学校图书馆三年建设任务:2023年15%以上的中小学校图书馆达到省级规范化图书馆标准;2024年50%以上中小学图书馆达到省级规范化图书馆标准;2025年中小学图书馆全部达到省规范化图书馆标准。积极争创“山东省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力争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工作重点

优化中小学图书馆资源配置,满足新时代广大师生高质量阅读需求,推进中小学图书馆规范化建设,建成一批馆藏资源丰富、数智融合、服务便捷、体现“一校一品”的高品质、智慧化中小学图书馆。促进师生读书活动的蓬勃开展、发挥图书馆在学生素质教育、教师专业成长、学校文化构建中的作用。推进书香校园建设,促进全民阅读。

(一) 加强组织管理,重视队伍建设。

1.落实馆长负责制。要切实落实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图书馆工作,并设图书馆馆长一名,学校图书馆工作的重大决策应听取图书馆馆长等的专业建议。馆长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图书馆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做好阅读推广工作。馆长应享受学校教研组长或以上待遇。

2.配足配优管理人员。学校要有计划引进和培养图书馆专业人才,按标准配足图书馆管理人员队伍,完善馆员资格准入、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制度。抓好馆员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为开展常态化继续教育提供相应培训经费,馆员参加培训每年不少于60学时。馆员应当具备基本的图书馆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中学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承担图书馆教育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育教学能力。兼职人员可由学科教师兼任或通过外聘、返聘等形式实现。

(二)加强资源建设,注重内容质量。    

3.优化纸质图书配置。图书馆生均纸质图书和纸质报刊配置数量不得低于《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规定标准,图书馆年生均新增纸质图书不少于1册。落实书刊剔旧及报审制度。定期做好文献资料的剔旧工作,除具有独特的历史保存价值的文献资料外,纸质报刊的馆藏期限为2年,纸质图书年剔旧率小学不低于总量的2%,中学不低于3%。

4.推进数字资源建设。各中小学图书馆要把区域共享数字资源的推广利用列入日常工作,探索建设具有校本特色的校级阅读平台。完善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在购置其它图书馆数字资源、设施设备时应将设备软件与区县阅读平台、区县图书管理系统接口打通,将实现数据共享作为首要的技术指标,保障区域图书资源和数据一站式管理。

(三)加强素养培育,建设书香校园。

5.营造书香校园氛围。学校要进一步优化师生阅览环境和条件,使图书馆成为设施完善、功能多元、利用便捷、环境优美的学习空间。同时,利用走廊、教室等设置书刊流通点,营造校园时时处处可读书、学校建在图书馆中的良好氛围,建设健康向上的书香校园文化。

6.丰富课程教学资源。要充分利用图书馆的馆舍、设施和文献资源等,为课程、教材、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师生的发展提供更为广泛、深入的支持。要鼓励学科教师自觉利用图书馆的文献资源,补充、拓展、丰富课程教学资源。鼓励学生利用图书馆开展相应的学习活动,促进学科教学活动与图书馆活动有效结合。

7.加强学生阅读体验。学校要组建学生阅读指导团队,由学校图书馆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指导相关阅读活动的策划与实施。要把每周进入图书馆上阅读课列入学校课程安排。提倡小学生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中学生每天课外阅读1小时,实现阅读活动的课程化、日常化。积极探索基于图书馆环境的阅读课程建设,开设阅读辅导课或专题讲座,开展入馆知识专题教育,开发包含读书内容和读书方法指导,提高学生阅读能力的相关辅导课程,使学生尽早养成利用图书馆的习惯,形成浓厚的阅读兴趣,掌握科学的阅读方法,培养检索、辨别、利用文献信息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规划阶段(2023年6月底前):摸清底数,制订方案。依据《山东省中小学规范化图书馆评价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对中小学规范化图书馆全面开展自查自评,综合评分低于85分的学校图书馆要限期整改,依据自查自评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实行动态销号管理。结合学校图书馆自查情况,科学制定中小学校规范化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区县和局属各学校工作方案于2023年6月底前报市教育服务中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月—2025年10月):组织实施、集中攻坚。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针对图书馆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逐个突破。做到图书馆的建设与学校整体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积极探索推进中小学图书馆发展建设新路径。要注重目标任务的分解,切实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将图书馆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区县和学校需按照2023年15%以上、2024年50%以上学校图书馆达标,2025年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全部达到省规范化图书馆标准目标,并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相关材料。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0月—12月):总结验收、巩固提高。2025年10月底前,市教育局对开展图书馆建设与应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总结,确保在2025年底前中小学校图书馆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图书馆标准。各区县和局属各学校工作情况总结于2025年10月底前报市教育服务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服务中心(详见附件2)。各区县、各学校要成立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完善中小学图书馆馆藏资源招标采购办法及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加大检查验收力度。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区县和学校要落实政策、资金支持保障,在每年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中小学图书等馆藏资源购置经费,并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要结合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围绕中小学图书馆建设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资金筹措计划。积极拓宽办馆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以各种方式支持中小学图书馆建设,规范捐赠程序,明确责任与义务,确保捐赠馆藏和援建工程质量。

(三)强化示范引领。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全市规范化图书馆评选活动,连续三年每年从中遴选30个“淄博市中小学星级图书馆”,同时对在建设与应用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对申报的学校图书馆进行初验,择优推荐参加“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评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抽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学校图书馆,授予“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称号,并择优推荐申报“山东省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挖掘典型,推广经验,示范引领。局属学校申报“淄博市中小学校星级图书馆”材料直接报送。

(四)加强督导评价。学校要依据《山东省中小学规范化图书馆评价标准》,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建设与应用水平,并将其纳入学校专项工作考核内容。将图书馆纸质文献年生均借阅量、图书馆数字资源年人均访问下载次数、年到馆服务人均次数、年读者到馆率作为图书馆工作绩效的重要考核指标。市教育局将加大对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纳入市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每年组织开展中小学图书馆专项督导评估。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每年开展教育装备产品“双随机、一公开”质量监督检查,将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公开通报检查结果。

联系电话:2771476

电子邮箱:tiaojianzhuangbeike@zb.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中小学校规范化图书馆评价标准

          2.淄博市中小学校规范化图书馆建设与应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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