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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淄教职字〔2022〕12号

2022-06-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增强全市职业教育适应性,提升职业院校一体化育人水平,夯实中职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地位,依据《教育部 山东省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意见》《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全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通过试点,以将一批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为重点,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创新发展,提升中高职院校贯通培养水平,更好服务高水平发展、促进高质量就业。紧紧围绕区域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优选职业院校试点专业,以专业内涵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构建具有淄博特色的纵向贯通人才培养体系。

——在培养目标方面,深化职业教育类型教育定位,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鼓励支持高职院校辐射带动更多中职学校,稳步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为地方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

——在办学形式方面,实现中高职深度融合,探索将中高职“3+2”对口贯通培养模式改革为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打造若干所具备五年制高职教育能力的高水平中职学校。

——在教学模式方面,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同步实现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和高质量就业。

——在队伍建设方面,推进试点专业中、高职教师协同研训,促进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融合提升,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在治理体系方面,发挥校企办学双主体治理机制,引进地方企业参与,推动形成中职、高职、地方、产业紧密互动的产教融合新型体系。

二、试点范围

以我市中高职院校开设的“3+2”对口贯通培养专业为基础,优先选择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技能熟练程度要求较高,适合中高职培养目标相互衔接贯通,且社会需求比较稳定的专业进行试点。试点专业由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联合申报,并有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企业在招生、教学、实训、就业等环节全过程参与一体化设计培养,与学校形成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原则上每所中职学校申报试点专业不超过3个。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是中高职一体化工作的核心。各高职院校要会同中职学校、合作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充分考虑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做到中职、高职培养方案的有机衔接,统筹安排教学计划、课程选择、实习实训、考试评价、质量监控等环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构建有机衔接课程体系。以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主线,由中、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按照企业岗位目标和职业能力要求,共同制定中高职有序衔接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实现课程体系衔接的连续性、逻辑性和整合性。要避免中、高职课程内容的脱节和重复,逐步拓宽和加深课程内容,实现课程内容的衔接。文化基础课程要注意中高职层次知识点的合理安排,以适应学生渐进性学习和终身学习的需要。中职阶段注重基础素质教育,高职阶段注重学生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全面培养,提高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科学设计实践教学环节。以“整体设计、分段递进”的思路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将职业技能训练贯穿整个课程体系。技能训练要体现中高职承接与延续关系,分段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中职阶段侧重职业基本技能训练以及基本操作规范和方法培养,高职阶段注重综合职业能力训练及复杂问题解决能力培养。

    (四)规范学段管理。按照“把好两端、规范中间”的原则,严把学生入学标准和毕业质量两个关口,规范做好学段管理。高水平中职学校探索实施五年全部在中职学校培养,建立健全招生、教育教学管理、实习实训、质量评价、学分制等系列制度,做好五年长学制技能培养规范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按照“3+2”对口贯通模式进行培养。

(五)开展师资协同研训。建立中职、高职、合作企业共同参与的师资协同研训机制。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对口专业、课程及师资优势,与所对接的中职学校合作开展师资培训,加强校本研训统筹。健全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定期到合作企业实践制度,探索青年教师教学指导和实践指导相结合的“双导师”培养模式。

(六)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各试点院校要加强对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的评价考核机制,学生在中职阶段学习期满,应进行适当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高职阶段继续学习,具体考核办法由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共同制订,考核结果须在校内公示。中职阶段转入高职阶段时,学生未达到高职专业学习要求或自愿放弃高职阶段学习,但达到中职毕业水平的,应发给相应中职毕业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各方合力。高职院校在试点相关方案制订,特别是在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要起到指导和把关的作用;中职学校要合理统筹资源,在方案设计、实施,深化产教融合等方面改革创新,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行业企业要提出建设性意见,对产教融合注入资源作出合理安排;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争取政府和有关方面支持,帮助创造试点开展所需的各方面条件。

(二)认真制定方案。各地各校要加强研究、正确理解、创造条件、积极参与。各方要在反复研究论证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探索政校行企联动的新机制和合作模式,找准合作专业和切入点,制订切实可行方案,合理落实教学实训、产教融合、师资调配等各项工作,实现合作共赢。

(三)做好材料报送。参与改革项目的职业院校,在有关各方沟通协商、形成高质量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提供申报书(见附件1)及改革实施方案(可参考附件2),于7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1个申报专业1套材料,一式三份)报市教育局,同时将盖章PDF版和Word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zbjyjzcjk@zb.shandong.cn。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立项,并发文公布参与试点院校和专业。根据改革试点成效予以政策支持和项目倾斜,并作为选树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区县和院校参考依据。

联系人:李欣桐、傅宁,联系电话:3180391。

 

附件:1.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申报书

          2.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框架思路

 

 

                               淄博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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