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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行淄博市第三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04-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学会,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综合协调部,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

现将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委员会、淄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进行淄博市第三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淄社科评字〔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推荐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程序

各区县、局属各学校、局直属各单位按照申报限额组织申报。本次评选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参评成果条件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不含年鉴和编写的一般教辅教材)。

2.市社科联会同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2021年“百题调研”活动中获一等奖成果。

3.虽未公开发表,但对实际工作有重要帮助,并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在取得相应机关、部门采纳证明后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成果。

4.市级以上(不含市级)立项并于2021年完成,且出具立项书和结项证明的课题报告。

三、申报名额分配

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各5项,周村区4项(含文昌湖区),高新区、桓台县、博山区、高青区、沂源县各3项,经开区2项,局属各学校原则上各限报1项,局直属单位共5项。 

四、报送要求

申报者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评审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申报成果材料:文章类一式三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其它类一式三份。

请将申报材料放在档案袋内,用2号宋体将成果名称、推荐单位、作者姓名打印在A4纸上制作成封面(参见附件1中的封面格式),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请于5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科所903室,同时将申报成果材料(不含著作类)、《评审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经市教育学会推报到市社科联参加评选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五、报送时间安排

5月17日(周二)上午: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

5月17日(周二)下午:高新区、沂源县;淄博中学、市特教中心、淄博柳泉中学、市实验幼儿园、市青少年宫、市齐盛幼儿园、市柳泉幼儿园、市汇英幼儿园、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市齐星幼儿园、市齐文幼儿园、市博文幼儿园;

5月18日(周三)上午:经开区、临淄区、桓台县;淄博实验中学、淄博齐盛高中、淄博一中;

5月18日(周三)下午:周村区、高青县;淄博二中、淄博四中、淄博五中、淄博六中、淄博七中、淄博十一中、淄博十七中、淄博十八中;局直属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立平 王金华 任玉娇  

联系电话:2229827 2229826 2229828

电子邮箱:zbsjks@163.com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903室

 

 

附件:1.关于进行淄博市第三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淄博市第三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申报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学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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