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市监餐食字〔2022〕11号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教体)局:
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办法的通知》(鲁市监餐食规字〔2021〕16号) 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