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行政部门,市青少年宫,局直属相关单位,市属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搭建教师专业成长平台,打通教师专业成长通道,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根据《淄博市教学能手评选工作意见》(淄教教研字〔1996〕第8号)和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决定组织淄博市第十三届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我市中小学各学科在岗教师;近3年兼任参评学科教学工作的校级管理人员和在岗教研员。
全市拟评选教学能手500名左右,具体数额根据参评者的综合能力和水平确定。以各区县各学段在职在岗教师总人数为主要参考,兼顾各学段、各学科特点,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1)。各区县、单位在推荐时须兼顾不同学段和不同学科,推荐人选中,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不低于70%;各区县推荐人选中,农村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推荐总名额的10%,符合评定条件的校级管理人员和教研员比例分别不超过推荐总名额的10%,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师可参与特教教学能手评选。
二、参评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中段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中职专业课教师须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岗位要求。
3.具有实际任课5年及以上的教学经验,一线教师应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课时量;中层以上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后,需仍然从事所申报学科的教学工作;教研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科研和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等活动,近3年来平均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教科研活动。
4.教学理念先进,对所申报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在全市或区(县)内具有学科引领作用,能够培养和带动年轻教师共同发展。
5.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推荐:
(1)2016年7月1日以来,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在学生评教、教育满意度测评中成绩优异;
(2)2016年7月1日以来,获省级及以上“优课”;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观摩活动中执教过相应学科的公开课;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德育课例评选、思政课教学、实验说课、自制教具等比赛中获得过一等奖及以上。
(3)2016年7月1日以来,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或教改项目并结题,且取得明显成效;或在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等评选中获得过奖励。
(4)2016年7月1日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中国知网可查,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独立撰写、参与编写(参编者有明确的撰写内容)出版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著作(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或正规教材。
(5)2016年7月1日以来,被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等业务方面的称号者。
(6)在教育部认可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中,指导学生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以上的中小学教师;或指导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金牌以上的教师,获得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全国二等奖以上、全省一等奖的团队负责人,获得职业院校班主任能力比赛全国二等奖以上、全省一等奖的教师,获得全省中职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的教师。
(7)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者。
6.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师德考核至少1次以上优秀。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2)因违背师德受到处分者;
(3)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4)违规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推销书籍资料、收受家长财物,经查实者。
三、评选程序
1.学校(单位)推荐。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学校(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择优向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参选名单(市属学校、幼儿园单独报送),推荐名单须在本学校(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
2.区(县)评选。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评选办法,通过材料评审、模拟讲课与答辩2个环节进行评选,逐项量化打分(各占50%)。评选结束后,按照分配名额择优分别报送至淄博市基础教育研究院、淄博市职业教育研究院,报送名单须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
3.市级认定。市评审委员会对区(县)提报的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确定人选名单;全市所有幼儿园、特教学校及市属学校参评人员通过材料评审、模拟讲课与答辩两个环节进行评选,逐项量化打分(各占50%),择优确定人选名单。人选名单报市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学能手最终人选。
四、材料申报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学校申报材料的验审与提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淄博市教学能手申报表》(附件2)《淄博市教学能手申报汇总表》(附件4)各1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上述材料按学段、学科排序整理后,分别报淄博市基础教育研究院、淄博市职业教育研究院,《淄博市教学能手申报表》《淄博市教学能手申报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市属学校、幼儿园按照上述要求单独报送。
报送时间:区县材料请于9月2日17点前报送,市属学校材料请于8月30日17点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市基础教育研究院:吕晓雯2229736,787358275@qq.com
市职业教育研究院:张珍3182171,zbzhangzhen@126.com
五、组织领导
成立淄博市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基础教育研究院,市评审委员会下设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教、特教等各学段认定、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认定、评审工作。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操作不规范者,市教育局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各区县、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学能手推荐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科学推荐、确保质量。要重点推荐一线优秀教师,以激励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对人选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参评人选上报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准确。所有参评人选均要提交本人签名的《评选纪律承诺书》(附件3)。兼任学科教学的校长、园长申报,要提交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市直学校须提交学校盖章、校长审核签字的)近5年任教学科及周课时量证明材料。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