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3 号)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 各区县、各学校要紧紧围绕职业教育改革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按照今年制定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多点发力、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招生工作顺利实施。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等群体给予更多 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二、严格规范招生办学行为 各区县要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省、市公布的备案名单,严格审核辖区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坚决取消不合格职业学校及办学(班)点。要加强招生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各区县、各学校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高职扩招、职业教育本科试点等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做好五年一贯制、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等培养规模的有序衔接,为中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要加强地方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宣传品牌。特别是要大力宣传最新出台的关于职教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做到向社会大众广而告之,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到最新的招生、助学和就业政策,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中职学校学籍管理 各区县、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健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核,确保在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市教育局将严格执行中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将各区县、各学校中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质量情况纳入职业教育项目遴选立项及经费支持重要考量因素。 请各区县、各学校于2021年7月至11月每月25日前,将中职招生进展情况(附件)纸质版、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丁全峰,联系电话:3173517,邮箱:zbjyjzcjk@zb.shandong.cn。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情况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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