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
为深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强镇筑基教育改革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拟遴选部分镇开展强镇筑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任务
遴选部分镇(不含街道,原则上已入选省级试点镇的区县不再推荐镇参与市级试点),以提升镇驻地学校(含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下同)育人质量为重点,辐射带动其他学校,提升镇域内整体办学质量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纾解城区就学压力,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整体推进、梯次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半数以上的镇实现以下目标:
(一)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稳定在省定办学标准之上,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生活服务设施、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不低于城区(县驻地区域)学校(幼儿园)。
(二)教育教学质量较高。学校无违规办学行为,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明显。中小学德育、劳动教育深入实施,音体美课程开设齐全,社团活动丰富,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普遍掌握一门以上艺术特长,学生学业水平与城区优质学校差异率低于0.15。幼儿园保教质量水平较高,游戏化特色明显,安全管理规范优质。
(三)育人环境特色突出。注重校园文化、环境打造,环境优美温馨,文化氛围浓郁,品质特色鲜明,师生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较强。
(四)师资结构较为合理。专任教师足额配备,补充、培养、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比例、中小学本科学历以上教师比例、幼儿园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不低于城区。教师关爱激励制度健全。
(五)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域内实行学区化管理,镇驻地学校对域内其他学校有效开展联动帮扶,机制健全、成效明显,镇域教育教学水平显著提升。
(六)家长、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健全,家长教育、家庭教育、家校沟通工作扎实,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较高,家长、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七)生源稳定率稳步提升。域内户籍儿童学前、小学和初中生源在当地学校就读的比例逐年提升。
三、实施路径
(一)实施办学条件提档升级行动。统筹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及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高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实施“家门口好学校”建设计划。对照省定办学(办园)条件标准,逐校查找不足,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资金来源、工作时限、责任措施等,巩固学校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作成果。小学加强午餐、校车运行保障,初中加强寄宿条件建设,扩大招生辐射范围。争取区县财政对学校提升办学条件予以经费支持。
(二)实施教育教学提质增效行动。强化教研指导帮扶,建立市县骨干教师、教研员联系帮扶学校制度,实行联合教研和县级教研室包保责任制度,市教研员定点联系镇驻地学校,每名县教研员包扶1所以上镇驻地学校,指导镇驻地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和课程研发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借助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建立完善学情会商制度、优生培养和学困生帮扶制度。高度重视艺体和劳动教育,指导镇驻地学校通过特色课程、特色活动、特色社团、特色项目等培养学生(幼儿)兴趣、砥砺学生(幼儿)品质。
(三)实施教师队伍提质培优行动。优化校(园)长结构,配强镇驻地学校校(园)长队伍。加大公办幼儿教师招聘力度,幼儿园公办教师占比达到50%以上。配齐配强学科教师,2022年之前镇驻地学校所有学科教师按要求补充到位,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加大镇驻地学校学科骨干教师、本科学历以上(中小学)教师、专科学历以上(幼儿园)教师配备力度,实现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所占比例逐步达到或超过城区水平。深入落实“双培养”机制,通过交流轮岗、高端研修、设立专项培训项目、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送教下乡等方式加强镇驻地校(园)长、优秀教师培养、培育、培训,每年轮训一遍。进一步完善面向镇乡村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通过职称倾斜、设立校(园)特级岗位等吸引优秀骨干教师到镇驻地学校任教。健全完善教师关爱制度,积极帮助教师解决切实困难问题,增强教师的归属感、幸福感。
(四)实施智慧教育融合赋能行动。加强镇驻地学校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定要求补足配齐信息化设备,争创淄博市智慧校园、智慧幼儿园。以“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建设为统领,推进互联网与教、学、测、评、管等关键环节融合创新。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融合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应用,深入推进“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强化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
(五)实施体制机制破题创新行动。打破镇域学校管理体制,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帮扶等办学机制,组织县域内优质学校通过托管、办集团分校、结对等方式帮扶镇驻地学校,通过交流任职、联合教研、经验输出、文化帮扶等措施,实质性参与、推进镇驻地学校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管理改革、文化建设、质量评价等工作。探索推进镇域一体的学区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镇域内无障碍交流共享。
(六)实施学校办学赋权增能行动。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切实为学校办学“松绑”。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指导各学校进一步完善章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自主开展课程改革。扩大学校人事自主权限,加大学校自主任用干部和选聘教师力度,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放权由其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并按要求备案。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要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情怀和工作热情。
(七)实施评估监测助推引领行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鼓励支持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改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实施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高质量教育评价体系。依托省厅强镇筑基试点镇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对省级和市级试点镇教学、教研和管理评估诊断及过程监管指导。
四、申报要求
(一)具有良好基础。申报镇需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镇驻地学校办学(办园)基础较好,具备承担改革试点的条件。
(二)具有代表价值。镇驻地与城区距离适中,教育状况与其他镇具有一定共性特点,试点经验可供推广借鉴。
(三)经过科学论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对照工作目标,对拟承担试点任务的镇进行科学论证。
五、工作步骤
(一)进行评估申报。坚持整体谋划、试点先行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实施路径及申报要求,各区县遴选推报1个镇开展市级强镇筑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4月30日前将试点镇评估报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评估报告主要包括:试点镇基本情况、教育基本情况、镇驻地学校基本情况;每所学校承担试点任务的条件和具体措施;工作目标和预期成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论证报告等。
(二)制定推进方案。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原则,推报为市级试点镇的,以区县为单位形成试点镇工作推进方案,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推进方案要做到“五明确”:明确到镇驻地每所学校及幼儿园;明确需提升的具体目标、路径措施及责任分工(以三年为周期);明确市级扶持资金的清单化预算(用于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管理改革、师资建设及教学案例建设等“软实力”打造);明确区县对试点镇的支持举措。试点任务要坚持以县为主推进,避免将任务转交给镇。
(三)启动县级试点。坚持以点带面、全域提升的原则,在省、市开展强镇筑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各区县也要遴选一定数量的镇进行改革试点,对照《通知》及《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县级强镇筑基教育改革实施方案,5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强镇筑基教育改革试点工作,要以试点求突破,出经验,切实提升镇驻地学校办学质量水平,带动提升镇域教育质量。各区县试点镇驻地学校要用足用好各级政策,增强工作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激发内生动力,成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践行的标杆和模范。
(二)强化倾斜支持。各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师资培养、教研改革等倾斜支持,促进镇驻地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改革、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提升教育管理治理水平等。
(三)科学进行考评。各区县要坚持发展性、过程性、增值性和个性化原则,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坚持“一校一评”“一园一评”,对镇驻地学校开展定期评价、中期指导,将其作为评价镇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水平、职称比例分配、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要及时总结各学校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予以宣传推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设乡镇学校教学管理改革的良好环境。市级将选择优秀案例通过现场观摩、媒体展播等予以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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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