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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职业教育优秀学生事迹典型案例展播评选的通知

淄教职字〔2021〕4号

2021-03-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落实好全市落实突破年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全市职教高地建设,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强化职业院校招生宣传,决定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教育优秀学生事迹典型案例展播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020年,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职教高考等政策解读,对全市职业院校发展成果进行了系统宣传报道,让社会和学生家长全面了解政策、正确认识职业教育。今年,在全市开展职业教育优秀学生事迹典型案例展播评选活动,目的是通过身边活生生的典型案例,向社会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积极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推荐内容与范围

各区县、各院校选送的学生典型案例要充分体现职业教育办学特点,紧紧围绕近年来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和贯通培养升学等方面反映学生成长成才的个人典型事迹进行总结提炼,大力倡导积极向上、勤奋学习、人人成才的思想,确保优中选优,充分展示职教改革成果。每所职业院校遴选推荐2-3个学生成长发展典型案例。

三、有关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各区县、各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典型选送与招生宣传相结合,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提高生源质量。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典型案例在市级媒体进行展播,评选出“十大”典型案例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全市进行学习推广,将报送评选情况作为全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考核内容。

2.案例报送要求。案例要具有真实性、典型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内容包含学生个人成长典型事迹的视频和通讯报道文字稿件。视频画面清晰稳定,无噪声杂音,文件推荐使用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0分钟。通讯报道文字稿件要主旨明确,语言凝练,图文并茂,内容翔实,一般不超过2000字。视频和通讯报道文件名称使用“案例名称+单位名称”格式。

3.时间安排及提交方式。请认真填写典型案例推荐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于2021年4月6日前将案例的相关材料及附件(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zbjyjzcjk@zb.shandong.cn。

联系人:丁全峰,电话:3173517。


附件:1.2021年淄博市职业教育优秀学生事迹典型案例推荐申报表

       2.2021年淄博市职业教育优秀学生事迹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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