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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组织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与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便函〔2021〕113号

2021-11-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研室(教育研究中心),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综合协调部,局属各学校(单位):

受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托,我市将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与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进行结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与结题时间

1.由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负责管理,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时间2021年11月9日--11月19日。

2.由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立项,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或者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时间2021年11月9日--12月10日。

二、结题方式与步骤

1.结题方式。本次结题采取会议鉴定的方式,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形成专家意见并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见省规划课题鉴定通知附件6《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或者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会议鉴定)。

2.结题步骤。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和省教科院的委托,本次结题分为三步:一是由课题组所在单位或所属区县教研室组织预结题,聘请专家对结题材料提出指导意见,课题组需通过区县教科室向市教科所提出申请,由市教科所按照省里要求推荐课题鉴定专家。二是由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集中鉴定。三是将集中鉴定通过后的结题材料上报,由省教科规划办和省教科院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合格后,将给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3.免于鉴定。符合《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或《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可申请免予同行专家鉴定的方式进行结题。

三、注意事项及说明

1.请严格按照结题要求做好查重工作,确保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须低于20%,错别字低于1‰,并提交课题研究查重报告(无查重报告者,市教科所将不予报送);查重报告及《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或者《山东省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需单独活页夹在结题材料中。其他结题要求具体见省课题结题通知附件。

2.第一次未通过市级鉴定或省级复核的课题,可依照程序申请二次鉴定;第二次省级复核仍未通过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二次鉴定且不说明理由者,予以撤项。

3.研究期限到期需要办理延期申请的或办理其他变更的,请于11月23日前向市教科所提交书面申请,由市教科所统一上报省教科院审批。所有已经到期,没有办理延期申请的或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但到期未予结题的课题,将予以撤项。请相关单位填写课题撤项统计表,并加盖公章,报市教科所。

4.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严格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结题材料,不符合提报要求或逾期不报者均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四、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及格式要求。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25日。省规划课题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4日。

各单位将通过市级鉴定的课题结题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一份)报送我办,同时将上述结题材料(课题结题材料、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zbsjks@163.com。邮件主题:“规划课题结题(或教研课题结题)+区县名称”;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然后将报送的所有材料汇总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规划课题结题(或教研课题结题)+区县名称”。

2.各区县要严格按照省结题材料要求审核、报送提交结题材料。

3.未尽事项请及时向我办咨询。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高立平、王金华、孔苏玮, 2229827、2229826、2229739。

2.电子邮箱:zbsjks@163.com。

3.备注:所有附件材料均可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

 

附件1: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http://www.sdjky.net/index.php?a=shows&catid=50&id=3880

附件2: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http://www.sdjky.net/index.php?a=shows&catid=50&id=3883

 

 

 

 

淄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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