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妇联、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组织人事部、地方事业局,市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广大家庭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培养良好劳动习惯,去年,省妇联、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了“晒晒我的家 争做美丽庭院小能手”劳动实践教育活动。淄博市妇联、市教育局也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各区县发动广大家庭和少年儿童围绕家庭劳动开展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劳动实践教育活动。为总结此项活动开展情况,省妇联、省教育厅决定对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和活动组织单位进行表扬奖励。为做好我市推荐和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本次拟授予省级优秀组织单位6个、市级优秀组织单位40个,省级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60名、市级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100名。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1.各级妇联、教育部门、学校、幼儿园均可推荐。
2.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广泛开展以“晒晒我的家 争做美丽庭院小能手”为主题各具特色的劳动实践教育活动,活动成效显著。
(二)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评选条件
1.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均可推荐。
2.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文明守礼,尊老爱幼,热爱劳动,自立自强。
3.积极参加家庭劳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到每天打扫自己的房间、整理自己的物品,具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家里的事情帮着做,与家长一起整理家居环境、打扫家庭卫生、进行垃圾分类、保持庭院整洁,事迹突出。
4.家庭整洁有序,达到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四美”标准。
5.居住在农村的,所在家庭须是“美在家庭”标兵户。
三、推荐办法
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和优秀组织单位由各区县妇联、教体局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见附件1),候选单位和个人推荐材料上报前,各推荐单位须完成对单位和个人的资格审核。
省级优秀组织单位由市妇联和市教育局从上报的市级优秀组织单位中择优推荐。省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和市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原则上不重复推荐。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劳动实践教育对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劳动小模范和优秀组织单位推荐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学。
2.广泛发动,扩大参与面。各区县要最大限度吸引和动员广大家庭和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少年儿童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扩大家庭的参与率和互动性。
3.注重宣传,培树典型。要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的典型故事,积极选树热爱劳动、养成良好劳动习惯的少年儿童典型,引导更多的家庭和少年儿童重视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的道理。
五、提交材料
1.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优秀组织单位需分别按要求填报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优秀组织单位需同时提供3张jpg格式的活动照片,文件不小于2M,无水印,照片以少年儿童姓名和单位名称命名。
3.有条件的可提供家庭劳动亲子秀视频材料。视频要求:以儿童和家庭成员为拍摄对象,关于家庭劳动的内容均可;内容要健康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和传递正能量;可在视频中展现独特的劳动小技能和创新的劳动技巧;拍摄时长2分钟以内,手机竖屏拍摄,mp4、mov格式,规格不小于1920x1080像素,每段视频配发100字以内文字说明。市妇联将择优进行“劳动最光荣”家庭亲子秀宣传和展示。
以上推荐材料于2020年10月12日前,请以区县为单位将电子版发至市妇联儿童部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送至市妇联儿童部。
联系电话:3161285
联系人:于孟琦
电子邮箱:zbfletb@zb.shandong.com
通讯地址:淄博人民西路24号淄博市妇联儿童部
附件:1.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优秀组织单位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推荐表
3.淄博市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推荐表
4.省级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推荐情况汇总表
5.市级美丽庭院劳动小模范推荐情况汇总表
6.山东省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7.淄博市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淄博市妇女联合会 淄博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