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推进教育装备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和教育装备高质量发展,发挥教育装备新产品在教育改革和教学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教育创新和师生核心素养提升,根据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关于征集山东省中小学教育装备应用创新案例的通知》(鲁教装备字〔2020〕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教育装备应用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和中小学生。 二、案例类型 应用创新案例包含在中小学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图书馆应用及阅读活动、校内校外实践活动过程中,教育装备新产品应用效果好、有创新、有借鉴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征集的案例要突出教学实践的多样性,通过观察、体验、设计、编程、制作、参观、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或实践活动。 1.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及学生研学案例。应用教育装备新产品在教室、实验室(包括理化生实验室、科学实验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学科多功能实验室、教育创客空间)等场所完成的教学实践案例或中小学生在研学及实践活动中应用教育装备新产品的案例。 2.图书馆应用及阅读体验案例。应用教育装备新产品完成阅读指导的教师教学案例或学生阅读过程案例。 3.校内、校外实践活动及制作案例。应用教育装备新产品完成的课程拓展、考察探究、社会实践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以学生活动过程为主的案例。 三、申报材料 1.案例文字材料:按照《淄博市中小学教育装备应用创新案例稿件要求》(附件1),案例叙述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言简意赅,强调案例创新点和示范性,突出教育教学效果和案例价值。 2.案例视频材料:能够以视频的形式完整的展现案例过程,采用多机位拍摄,突出案例创新点、亮点,视频格式为H.264+AAC编码的MP4文件,幅面720*576以上,码流0.5-1Mbps;时长不超过30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片头蓝底白字不超过5秒,内容包括:案例名称、学科、工作单位、姓名等,片尾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 四、申报要求 1.案例申报人按要求准备案例文字材料和视频材料,一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案例,一个案例仅能有一名作者,案例文字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需经学校盖章,各学校汇总本校案例,填写《淄博市中小学教育装备应用创新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案例申报汇总表”)并盖章。 2.各区县经过评审,遴选出不超过10件(高新区7件、文昌湖区3件)案例,局属学校每校遴选不超过2件案例,进行推荐申报。 3.各区县、局属各学校需于2020年8月20日前汇总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时请将案例文字材料、案例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tiaojianzhuangbeike@zb.shandong.cn,案例视频材料、盖章的案例文字材料(一式两份,需区县、学校分别盖章)、案例申报汇总表纸质稿请单独报送。 五、成果认定及推广 1.对精品案例征集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布。 2.精品案例将择优向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推荐,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对通过遴选的精品案例将以文件形式公布。 3.通过省级遴选的案例将在2020山东省教育装备博览会及博览会线上平台进行展示。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2212室 联系电话:2771476 附件:1.淄博市中小学教育装备应用创新案例稿件要求 2.淄博市中小学教育装备应用创新案例申报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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