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
为开展好第九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健康和谐发展,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一)紧扣活动主题,做好各项防疫及开学工作宣传。一是宣传科学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园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保育教育模式,提高幼儿自我防护意识,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二是宣传防疫期间及复学后多种形式的家园互动交流,以及幼儿园组织开展的开学返园准备工作,展现正常开园后幼儿园及幼儿、家长的良好精神面貌。三是宣传防疫期间家长及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倾情奉献,陪伴孩子共同成长的优秀事迹,向幼儿渗透爱祖国、爱家乡、爱父母、爱老师的教育和情感。
(二)紧扣工作推进,做好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宣传。一是结合《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坚持依法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二是结合我市强力推进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大力宣传国家及省市整治精神及政策要求,做好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的政策宣传普及工作。三是结合正在推进的幼儿园招生工作,加强招生政策宣传,畅通招生咨询渠道,及时解答群众疑惑,营造公正公平招生氛围,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三)紧扣内涵提升,做好科学育儿知识宣传。重点宣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幼小衔接为主题,广泛开展“家园共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和家长树立科学理念,尊重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纠正“小学化”倾向,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将入学准备教育贯穿幼儿园教育的全过程,为幼儿今后的学校生活做好准备,为其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
(四)紧扣规范办园,做好学前教育工作标准的宣传。重点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等学前教育行业标准,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
(五)紧扣尊师重教,做好典型事迹宣传。宣传防疫期间我市幼儿园及广大幼儿教师立足本职岗位,倾情奉献,积极做好延迟开园期间幼儿居家保教服务,特别是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开展服务的暖人事迹,传递正能量;宣传我市学前教育战线近年来涌现出的优秀教师、最美教师、模范教师,展示我市新时代幼儿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潜心育人的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活动内容
(一)市级层面在淄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市教育局官网开辟宣传月活动专栏,大力宣传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宣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区县、各幼儿园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在全市幼儿教师中开展以“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开辟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专栏,宣传共同体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展示共同体建设推进成果。
(二)各区县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以线上为主组织开展公益讲座、专家访谈、线上咨询等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活动格局。严格规范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查并整顿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行为。
(三)各级各类幼儿园围绕宣传月、疫情防控和返园复学工作,紧扣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园共育,上好“开园第一课”,通过故事、绘本、亲子游戏等方式,带给孩子不一样的成长体验。组织开展规范办园行为系列活动,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强化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维护和提升幼儿教师的社会形象,为幼儿教师多维度发展提供平台。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策划。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幼儿园工作的重要性,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针对家长育儿和幼儿园防疫的实际需求,科学制定区县及幼儿园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策划,积极做好宣传,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确保正确导向。要对宣传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科学、导向正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活动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充分发挥教科研机构、高校、小学和幼儿园的专业资源优势,大力宣传推广入学准备和幼小衔接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纠正“小学化”倾向。
(三)坚守安全底线。要始终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做好返园复学前后各项防疫工作,在安排部署宣传活动时,坚持防控为重、安全第一,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展宣传,尽量避免大规模聚集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幼儿园要组织教师和家长及时收看教育部宣传月公益宣传片及专家访谈节目。各区县的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请及时报送文字、图片及视频等资料,市教育局将择优推荐报送省教育厅,并在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专栏中宣传推广。各区县于6月2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至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附电子版)。联系人:庞贝贝,联系电话:3183660,电子邮箱:zbjyjxqjyk@zb.shandong.cn。
淄博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