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淄博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9日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教改字〔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
经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呈现新风貌。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师道尊严进一步提振。全社会对教师职业认同度加深,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显著提高,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职业信仰。加强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研究,夯实良好师德师风的思想理论基础。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教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开展“三亮”(亮身份、亮职责、亮形象)活动,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涉及教师利益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应征求教师党支部意见。深入实施中小学校教师“双培养”工程。
(二)加强师德教育培训。将理想信念、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民族精神、中华文化等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列为教师培训必修课。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等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在职教师培训中要确保每学年有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生涯全过程。围绕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建立师德师风培训档案制度,将师德师风培训情况纳入教师成长档案。市、区县要根据地域特色,建设一批主题鲜明、内容新颖、重点突出的师德教育基地,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交流研讨活动。以每年9月份的“师德教育月”活动为引领,以李振华等优秀教师为榜样,以师德师风报告、论坛、征文、演讲、讲座等系列活动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激发广大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三)建立师德师风行为清单。积极探索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的双向管理机制。制定师德师风行为清单,鼓励和倡导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师德师风行为正面和负面清单。正面清单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指导,从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从政治立场、教育教学、情感育人、廉洁从教、敬业奉献等方面,明确教师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负面清单以教育部规定的“七条红线”为依据,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学术道德、廉洁从教、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行为限制或禁止。
(四)维护教师职业尊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对发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协调有关部门从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教师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等方面的支持。推进尊师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通过尊师第一课、9月尊师主题月等形式,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结合实际统筹有关资源,因地制宜安排一线教师特别是长期从教教师进行疗休养,重点向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开展好家访活动,加强家校沟通,加深家长对学校和教师工作的理解。支持鼓励各区县推行免费公交、免费游览景区、免费午餐、免费体检等教师优先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出资奖励教师或建立专项基金,开展奖教支教和尊师活动。
(五)完善评价监督机制。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 “五位一体”师德师风评价机制,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多主体多元评价办法,评价结果存入教师成长档案。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评先树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教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建立健全市、区县、学校联动的师德师风监督通报制度,将各区县、学校师德师风失范事件自查情况与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检查情况进行对比,一月一通报对比结果,并将全年对比结果纳入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评议和对学校的年度考核中。建立重大事项快速反应机制,针对突发舆情以及接收到的重大、典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市教育局将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督促和指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快速调查,及时处置有关情况。各学校要在校园网和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监督举报。强化社会监督,各区县要探索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向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将监督评议情况作为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综合运用事迹报告、媒体宣传、创作文艺作品等手段,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活动,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组建师德报告团,组织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国家教学名师、最美教师等开展师德宣讲。通过淄博电视台“淄博教育”栏目、市教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教师典型、监督师德师风、组织教师培训、解读惠师政策、介绍尊师企业。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以上媒体和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关爱教师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加大违规惩处力度。治理师德突出问题,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针对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开展集中治理。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及时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组织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师德师风工作责任制,发挥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率作用,对工作履职不到位、管理“宽松软”、师德师风失范现象屡有发生或发生重大事件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具体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日常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特色实践活动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聘用、评优、晋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及绩效工资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和教师要对照师德师风建设标准开展对照检查,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整改。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