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防疫情、保健康”环境卫生大扫除专项行动,针对重点场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防疫情、保健康”环境卫生大扫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解决环境卫生死角和脏点、乱点、丑点,深入开展重点场所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扭转“脏乱差”的现状,推动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大提升。 二、重点任务 加强对医疗机构、餐饮饭店、学校、宾馆、商场、超市、景区、影剧院、图书馆、体育馆、银行、城市广场、夜间经济聚集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卫生措施,彻底清除卫生死角。重点对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网吧等经营单位,加强卫生清理、病媒防制、消毒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复学、工地复工后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关注体温变化,做好因病缺勤(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开展施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督导施工单位清理卫生死角,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 三、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会同各区县认真抓好本单位、本系统以及分管场所的环境大扫除活动。强化责任落实,集中骨干力量投身到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中,让每项工作有人干、有人管;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完善排查台帐和整改台帐,对照台帐抓整改、抓督办、抓考评,督促各项工作整改落实。重点场所环境卫生大扫除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抓好重点场所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整治行动。成立重点场所环境卫生大扫除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推进、督导检查。 四、务求实效 市委市政府把此次环境卫生大扫除专项行动纳入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化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体系,把“周末全民义务卫生清扫日”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以及分管场所开展环境大扫除专项行动进行指导调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宣传报道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开展健康知识电视讲座、组织集中采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加强重点场所监督管理的经验做法,宣传报道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落实学校复学、工地复工后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的措施办法,宣传报道重点场所开展环境大扫除的进展成效,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六、信息报送 为便于掌握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请各部门每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2775506,邮箱:swjwsawb@zb.shandong.cn。 附件:1.全市重点场所“防疫情、保健康”环境卫生大扫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全市重点场所“防疫情、保健康”环境卫生大扫除专项行动任务分工。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监管分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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