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
文件通知
当前位置:淄博教育局
> 新闻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关于遴选认定2019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
“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的通知

2019-09-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有关高校,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各局属学校: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目标任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关于遴选2019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鲁成协函〔2019〕3号)和《关于推荐、认定和展示2019年“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的通知》(中成协〔2019〕026号),决定组织遴选认定2019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遴选对象和条件

1.遴选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加遴选认定。

2.遴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积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奋力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因坚持终身学习事迹突出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者、体现淄博地域或齐传统文化特色和优势者可优先考虑;

(3)体现群众性。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推荐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范围和条件

1.遴选范围:

推荐本市范围内大力发展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职工教育、农村成人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包括成人继续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国家级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性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类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项目均可参加推荐。

2.遴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6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三)“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遴选范围和条件

1.遴选范围:

(1)省、市、区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

(2)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

(3)成人高校、企业职工大学和职工学校;

(4)市、区县、街镇社区教育院校、成人继续教育学校;

(5)省、市、区县、街道(乡镇)老年大学(学校);

(6)各级农村成人教育学校和农业技术学校;

(7)开展成人继续教育的有关职业院校。

2.遴选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发展成人继续教育,为百姓终身学习服务成绩显著;受到地方县级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的优先。

(3)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百姓学习需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校近五年来在开展社区居民、老年人群、企业职工、进城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教育质量高,参与教育培训的人数多,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5000人次以上,教育培训特色突出,百姓满意度高。

(4)办学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进入国家示范校、重点校行列的优先。组织管理规范,有详细的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充分采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教育技术,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学校办学经费有保障。

(5)学校在为百姓终身学习服务中形成了新思路、新模式、新经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教育改革、学习型社会建设和提高国民素质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遴选展示方式

(一)遴选与推荐

由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本区县范围内“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遴选工作,要特别注意征集各行业各领域的典型案例,各高校、局属学校可推荐本校继续教育学院和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学习培训项目参加“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市级遴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认定2019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遴选。

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3-5名“百姓学习之星”(全国和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实验区可另增加 1 名),3-5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1-2所“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各高校可推荐1名“百姓学习之星”,1-2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局属学校可推荐1名“百姓学习之星”、1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二)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报《山东省“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淄博市“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1、附表2、附表3);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

(3)尽可能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4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的宣传与推广“百姓学习之星”的事迹。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报《山东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淄博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4、附表5、附表6);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2张(电子版);

(3)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重点介绍学习品牌的特点、亮点和在群众中、社会上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3.“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报送材料:

(1)《“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推荐表》和《“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7、附表8);

(2)申报学校近五年工作总结(3000字);

(3)报送反映学校开展培训活动的照片4张(电子版),同时报送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开展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案例的视频(4-5分钟,MP4格式)。

4.事迹特别突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影响力特别大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典范,市教育局将在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上作重点宣传推广。这类典型除填报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外,还须报送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和开展成人继续教育活动的情况。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

(三)报送时间

请各区县、各高校、局属学校于9月12日前将遴选展示材料(包括盖章后的文字版和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职教科。联系人:赵淑贤,电话:3173517,邮箱:zbjyjzcjk@zb.shandong.cn,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931室。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依照遴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的遴选认定、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山东省“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

          2.淄博市“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

          3.“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

          4.山东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

          5.淄博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

          6.“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

          7.“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推荐表

          8.“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推荐登记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9月5日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