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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主旋律歌曲学唱传唱活动的通知

淄教基字〔2019〕25号

2019-09-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以迎接新中国70周年华诞为契机,在全市大中小学开展主旋律歌曲学唱传唱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唱响主旋律  喜迎新中国70周年华诞

二、活动时间

2019年9月至10月

三、活动内容

1.主旋律歌曲学唱活动。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要求每名学生都要学会唱主旋律歌曲。各学校结合不同学段音乐教学内容,集中组织学生学唱或学奏教材中的主旋律歌曲,做到人人会唱或会奏主旋律歌曲。要将《歌唱祖国》作为学生必学必会曲目,集中开展学唱活动。小学要教会学生唱少先队队歌,中学要教会团员学生唱共青团团歌。主旋律歌曲学唱活动要与音乐课教学相结合,在课堂内完成。

2.唱响国歌活动。全市中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要求,将国歌作为学生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升国旗仪式,要求学生在升旗仪式上唱国歌,表达爱国情感。

3.校园歌唱比赛活动。各学校在国庆节前夕普遍组织开展以主旋律歌曲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歌唱比赛活动或者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展示学生学唱成果,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浓厚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教育氛围和喜迎新中国70周年华诞文化氛围。

4.开展优秀视频展播活动。各区县组织有条件的学校录制并择优遴选一批优秀传唱视频,通过区县教育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展播,集中展现我市广大师生的家国情怀和道德风貌,提振精气神,传播正能量。在区县展播同时,每区县向市教育局报送3-5个传唱视频,再全市展播。局属学校直接报送。报送的传唱视频大小、格式应适合微信平台推送要求。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主旋律歌曲学唱传唱活动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我爱祖国 同唱国歌”活动的重要举措,政治性、政策性强,关注度、参与度高,各区县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师生积极参与、精心设计、周密安排、,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掀起热潮。

2.突出思想内涵。要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题,突出活动的仪式感和庄严感,引导中小学生在广泛参与、亲身体验歌曲中升华道德情感,坚定道德信念。学唱传唱的歌曲应主题鲜明,昂扬向上,富有时代气息,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3.务求活动实效。要将主旋律歌曲学唱传唱活动作为学校德育、美育的有机结合点,精心编排传唱形式,精心制作展播视频,做到贴近学生实际,适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体现真情实感,寓教于乐、寓学于乐。要立足学校实际,采取学生乐于、便于参与的方式,生动活泼的开展传唱活动,突出活动的育人作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活动方案请于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展播视频分两批报送至体卫艺科,第一批报送时间为9月15日,至少报1件;第二批报送时间为9月20日。

基教科联系人:范亮亮;联系电话:3183976

体卫艺科联系人:崔春晓;联系电话:2773106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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