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淄博晚报》微信公众号以“政策利好 淄博学子上学不用愁,这些资助政策快看!”为题,刊发我市教育新闻,内容如下。
晚报讯(记者侯林)“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是党和政府对社会的公开承诺,也是淄博市学生资助工作对社会的承诺……”昨天上午,淄博市教育局召开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媒体见面会,对学生资助政策及全市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做了介绍。据了解,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也将在7月下旬启动。
2007年起,随着国家助学新政的陆续出台和不断推进完善,日前我市实现了资助政策全学段全覆盖,即: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均可按政策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另外,我市教育扶贫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教育免补政策的进一步保障,杜绝了“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
2018年,各级财政投入近1.8亿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支付风险补偿金、贴息,惠及学生18万人次。
目前,高考成绩出炉考生准备填报志愿。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资助,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目前结合国家各类政策,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形成“三不愁”的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可以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学校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和申请资助的其他学生,将全面客观地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和程度认定,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精准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据了解,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将于7月下旬开始启动,持续到9月12日。各区县将对残疾学生和特殊学生继续实施送贷上门服务,保证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相关链接: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国家资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
1.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平均每生每年1200元的资助,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
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淄博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免补政策。
对淄博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就读期间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进行免除或补助。主要政策内容包括:免除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床上用品费等。
2018年,我市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发放近2360万元,惠及幼儿近2.5万人次; 为250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发放免补资金112万余元。
二、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
(一)国家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农村学校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我市城市学校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80元,初中1350元。资助比例从2017年开始由寄宿生的15%调整为寄宿生的30%。
(二)淄博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补政策。
对淄博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期间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进行免除或补助。主要内容包括:免除作业本费、伙食费、校车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校服费。
2018年我市发放义务教育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及其他财政资助资金1250万元,惠及学生近2万人次;为3193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免补资金541万余元。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一)国家资助政策
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免除学杂费。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一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2500元。
3.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二)淄博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补政策。
对淄博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期间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进行免除或补助。主要内容包括:免除住宿费、伙食费、课本、作业本费、校服费等。
2018年我市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近1800余万元,惠及学生近1.8万人次;为1004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免补资金625万余元。
四、中职资助政策
(一)国家资助政策。
建立起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免学费。山东省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的10%。
3.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4.其他资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淄博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补政策。
对淄博户籍中高职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3000元/人/年的定额补助。
2018年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国家免学费资金近7700余万元,惠及学生5万人次;为725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补助资金217万余元。
五、高校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政策。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学生持相关资料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财政部门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领取免学费补助资金。
2018年发放高校奖助学金近2400万元,惠及学生1.2万人次;安排应征入伍服兵役等国家资助资金340万元,惠及大学生300余人;为近3300人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普通高中免学杂费320余万元;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及支付风险补偿金1800多万元,惠及学生4.1万人次;为2280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免学费275万余元。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从2009年开始,我市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本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还款时间及方式。学生毕业后3年期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除11月外,学生可以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
特别提醒: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