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体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日前,《问政山东》曝光了“宁阳县某教师违规推销教辅材料”问题,引起了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反映了部分地区、个别学校教辅材料管理使用不规范、不严格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专项整治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14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坚决刹住教辅材料管理使用中的不正之风,堵塞工作漏洞,杜绝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教辅材料全面排查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附件1),各区县汇总后于9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排查要做到全面彻底,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排查: (一)是否存在违反目录管理,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问题。主要包括:随意扩大省定教辅材料目录,违背“一科一辅”原则推荐选用目录之外教辅材料;幼儿园购买或要求家长购买任何形式的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等。 (二)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主要包括: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教师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教师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外的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三)是否存在教辅类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主要包括:学校、教师违反严禁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规定,接纳或协助教辅材料经营发行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二、全面彻底整治实行销号管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强化措施,建立台账,跟踪调度,在2019年12月底全部整改完成。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整改具体措施和违规处理意见。要深入学校、深入班级,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公示整改成果。要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签订教辅材料管理承诺书,做到明底线、守规矩。 根据各区县排查整改情况,市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违规情况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全市通报,按照省政府255号令、国家关于教辅材料管理和教师职业道德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范亮亮,电话:3183747 邮箱:fanliangliang@zb.shandong.cn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管理使用问题排查和整改清单 2.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管理承诺书(参考式样)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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