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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分类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淄教学前字(2019)2号

2019-06-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

    为全面贯彻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8〕18号),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幼儿园分类评估体系,依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和<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的通知》(鲁教基发〔2018〕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分类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13号)要求,现将我市幼儿园分类评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分类及认定部门

根据省定分类标准,幼儿园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省级一类幼儿园、省级二类幼儿园、省级三类幼儿园。市及区县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和《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重新对全市所有公办幼儿园和取得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分类认定。省级示范幼儿园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并公布,省级一类幼儿园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并公布,省级二类、三类幼儿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并公布。

二、省级示范幼儿园的评估认定

(一)评估认定范围

1.新申报认定范围:原市级一类及以上幼儿园,公布时间满2年,符合《认定标准》和《评估细则》。

2.复评认定范围:2013年通过认定的省级示范幼儿园。

(二)评估认定程序

1.符合新申报和复评认定范围的幼儿园,按照《认定标准》和《评估细则》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分别填写《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认定申报表》(附件3)和《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复评认定申报表》(附件4)。

2.6月12日前,各区县统计符合认定范围的幼儿园名单,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省教育厅根据名单分配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账号、密码,由市发放区县。幼儿园登录山东省教育云服务平台(http://www.sdei.edu.cn),进入教育应用→省建系统→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审系统,凭账号登录后填写自评表和评分表。

3.6月20日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上述幼儿园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拟认定结果在区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省级示范幼儿园认定统计表(附件5)、认定申报表(附件3、4)、开展评估认定工作报告(含在认定范围内但没有申报的幼儿园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4.6月30日前,市教育局组织专家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上述幼儿园进行实地查验,并对拟认定结果在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完成验收后登录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审系统逐级添加审核意见。

5.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组成专家进行实地查验。

三、省级一类幼儿园的评估认定

(一)评估认定范围

 幼儿园对照《认定标准》《评估细则》进行自评,达到《认定标准》省级一类要求,并达到《评估细则》省级一类相应分数的幼儿园,方能申报省级一类幼儿园。

(二)评估认定程序

1.幼儿园按照《认定标准》和《评估细则》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山东省省级一类幼儿园认定申报表》(附件6)。

2.8月底前,各区县负责统计符合认定范围的幼儿园名单,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3.9月底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上述幼儿园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拟认定结果在区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省级一类幼儿园认定统计表(附件7)、认定申报表(附件6)、开展评估认定工作报告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4.10月底前,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上述幼儿园进行实地查验。

四、省级二类、三类幼儿园的评估认定

11月底前,各区县按照《认定标准》和《评估细则》,组织完成省级二类、三类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并将省级二类、三类幼儿园认定统计表(附件7)、开展评估认定工作报告(含辖区内未达到省级三类评估认定标准的幼儿园名单和原因)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此次评估认定,是我省新的《认定标准》《评估细则》出台后的首次认定,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抓紧启动部署,切实加强对评估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把握标准,科学组织。各区县要组织评估专家和幼儿园认真学习《认定标准》《评估细则》,准确把握认定标准,组织指导幼儿园科学申报,并严格按要求做好评估认定工作。

(三)明确目标,规范办园。各区县要以此次分类评估认定为契机,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要以评估认定为抓手,加强规范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切实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3183660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分类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和《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的通知

      3.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认定申报表

      4.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复评认定申报表

      5.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认定统计表

      6.山东省省级一类幼儿园认定申报表

      7.山东省省级一、二、三类幼儿园认定统计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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