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
文件通知
当前位置:淄博教育局
> 新闻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便函(2019)41号

2019-03-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9〕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学校要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将省、市有关要求层层传达到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2019年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从组织建设、制度建立、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违规查处及保障措施建设等方面夯实责任、细化举措,形成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高压态势。要利用网站、办公平台、QQ群、微信群、校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要求,着力营造树师德、正师风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区县、学校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引导。要指导校长教师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精神,重点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到充分了解,入脑入心;组织开展向李振华等身边优秀教师学习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优秀教师的无私奉献精神。同时注重做好禁止有偿补课有关政策规定的深入解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家长会等宣传交流平台,对社会关切进行积极回应,形成广泛共识和良好氛围。

3月29日前,各区县各学校要组织好所辖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三、坚决做好集中治理查处。各区县、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持续开展教师有偿补课违规行为排查活动,组织学校和教师通过自查、问卷调查、学校家长委员会帮查等形式,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有偿补课情况;严格按要求公示投诉电话、信箱,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投诉渠道畅通,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建立工作台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认真处理,及时回应。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要加大校外民办培训机构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促进课外培训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审批、年检手续,强化对聘用师资的监督检查,严禁民办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四、强化保障措施建设。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推进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对学校治理工作的考核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积极构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同时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情况列入群众办学满意度调查、学生课业负担调查和文明校园考核体系。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用制度管理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各区县、局属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报告事宜。各区县于每月月底前以区县为单位通过系统填写上报;各局属学校于每月月底前一天通过QQ工作群上报《月报表》,由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上报。

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局属各学校于4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19年度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方案报市教师教育办公室;8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活动工作总结报市教师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韩金青 联系电话:2779438

        韩锡岭 联系电话:2777411

 

附件:1.淄博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信箱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