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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淄博市第十届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19)1号

2019-03-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内涵发展,推动基础教育新课程全面实施,着力培育和打造我市自制教具创新研究骨干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淄博市第十届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分类

(一)评选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主设计制作,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选,或已参加过评选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声像资料)。

(二)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1.按制作主体分为教师作品、学生作品。

2.按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3.中小学自制教具按所应用的领域分为:

(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

(2)中学:语文(YW)、数学(SX)、初中科学(CK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JS)、信息技术(XJ)、音乐(YY)、美术(MS)、体育(TY)、综合实践活动(ZH);

(3)其他(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S)等]。

二、评选条件

(一)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有利于落实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体现多维度教学目标。

2.科学性。教具所示教学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教学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能采用STEM教育理念进行创作的作品可获得附加分。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教学效果良好,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协调一致,鼓励多学科知识融会贯通,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动手能力,有利于开展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创意,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团体总分奖

参赛作品按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区县总分,取前三名。

(四)组织奖

1.各区县在组织本辖区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发动参与评选学科类别丰富、教学内容深入,评选活动程序、方法严格规范,并按照规定报送自制教具作品。

2.积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参评组织工作有序。

3.在本届全市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成绩优异。

(五)自制教具先进学校评选条件

学校领导重视自制教具工作,设有自制教具专项经费和专室并配备相应的专用工具。能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师生参与面广,能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工作方法和经验,能科学管理与使用自制教具,并具备下列条件:

1.自制教具工作成绩显著。学校在历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2件以上教具获得市级一等奖,或1件及以上教具获得省、国家级奖励(指一、二、三等奖),同一作品既获得过全国奖也获得过省级奖的不重复计算。

2.有新作品参加本届评选,并取得好成绩。

(六)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未曾授予过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历届省级以上自制教具评选二等奖以上一次;

2.获历届全市自制教具评选一等奖以上二次。

(七)成果认定和处罚

1.成果认定

(1)设团体总分奖和组织奖。

(2)设作品一、二、三等奖。

(3)认定自制教具先进学校。

(4)认定自制教具能手。

2.处罚

凡经证实属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取消参评资格并全市通报,五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展评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本届评选分中学组和小学组两个组别,以区县为单位报送。各区县要广泛开展中小学自制教具评审,在此基础上,择优向市里推荐申报,市属学校由该校筛选后直接申报。参评作品应填写《淄博市第十届优秀自制教具作品申报表》(附件),符合评选自制教具能手、先进学校条件的个人和学校填写《淄博市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淄博市自制教具先进学校申报表》(附件),各类申报表由各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各区县推荐作品数量不超20(经开区5、文昌湖区10)件、市属学校不超3件。为保证参评作品质量,各区县自行调配各学科、学段推荐数量。

(三)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就读于普通中小学的学生。同一作者限申报3项自制教具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每名申报者都必须实际参与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教具名称、制作者姓名和次序。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中途不能增加新成员。

(四)一个参评作品名称只含一件教具;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参评作品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五)不接受申报的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的作品;

3.造成污染,破坏环境,有害于动植物、文物保护的作品,以及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六)各参评单位需填写“参评作品汇总表”,中学作品、小学作品分别汇总,excel文件格式,宋体、小四号字,作者单位应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参评作品汇总表见附件。  

(七)参评单位将各类申报表一式1份、“参评作品汇总表”1份(附电子文档)、活动开展情况介绍及总结1份(附电子文档)A4纸打印,于2019年9月20日前报市教育服务中心,组织单位不接收个人单独邮寄材料。

淄博市第十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参评、参展的费用,暂定10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2212室

邮    箱:tiaojianzhuangbeike@zb.shandong.cn

联系电话:2771476

 

附件:淄博市第十届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申报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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