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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复核遴选和优秀研学旅行课程遴选活动的通知

淄教基字〔2019〕27号

2019-10-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文昌湖区旅游局,局属各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省有关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整合全市各类资源,提升中小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核心素养,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遴选推荐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优秀研学旅行课程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24号)和淄博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基发〔2017〕20号)要求,现将遴选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和优秀研学旅行课程暨首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复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评选

(一)推荐范围

全市各类特色小镇(乡村)、景点景区、工矿企业(旅游区)、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基地场馆等设施资源。结合区域实际,申报创建研学旅行基地类别分为: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中医药基地、文化演艺、节庆赛事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资源单位,能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航空博物馆、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文化遗产地、传统古村落、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基地应具备法人资质,证照齐全,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一年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有专业的研学活动场地,确保学生活动设施的安全,特种设备需具有主管单位的检测验收报告。要有单团接待200人以上学生团队的经验,具备生活硬件设施,确保安全、卫生和舒适。实行营养配餐,用餐卫生、快捷,食堂、食品、饮水管理规范、安全;住宿场所应配有床铺及床上用品、淋浴、空调、存储柜等设施和管理人员,要有保安昼夜值班巡逻,要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有应急预案,保障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2.课程设置。突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主旨,体现课程的核心价值要义。能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围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教育、自然生态保护等类别,开发并设置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富于教育功能、类型多样的活动课程模块,要求目标明确、主题鲜明、对象精准、内容详实、资料完善、日程合理、评价科学。课程开发者不限,鼓励各资源单位与各级教科研部门、中小学校联合开发富有淄博地域文化特色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

3.师资配备。为学生配备提供课程服务和动手实践活动的研学导师,负责学生的研学旅行课程教学指导、生活管理、综合评价和服务保障。配齐活动策划人员、管理人员、讲解员、食宿管理员和服务人员等,保障研学旅行活动顺利开展。与研学旅行活动组织单位签订合同,根据研学旅行组织方确定的研学旅行主题,有针对性地配置教育资源,编制研学旅行教材、手册等课程材料。突出研学特色,建立学员研学评价制度,对每批次研学旅行的学生进行成果评价。研学活动结束,为研学组织单位形成言简意赅、图文并茂的研学旅行工作总结报告。定期向市、区县两级教育和旅游部门提交年度研学旅行接待、课程研发、活动经验成果等考核材料。

4.安全保障。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研学旅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基地设施的安全,形成完整的操作流程,做到活动前有安全辅导、活动中有安全监督、活动后安全疏散。建立研学旅行过程中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包括《研学旅行指导教师安全培训计划》、《研学旅行餐饮安全管理办法》、《研学旅行住宿安全管理办法》、《研学旅行乘车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须知》和《研学旅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场所设施要有健全的公共信息导向标识,并符合《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0001)的相关要求,有安全逃生通道,便于承运汽车安全进出、停靠和集中管理,能为学生开展各类型课程的场所提供全程安全监控体系。

5.收费管理。按照公益化原则,实行门票优惠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区、点)门票按照规定费用全免,其他售票的基地要执行相对低廉的研学旅行收费标准,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门票的价格或直接免除门票费用,收费标准要有公示。凡与第三方承办机构(企业)合作的,必须签订合同,研学项目、服务和时间长短一致的,收费标准必须一致。组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遴选程序

1.单位自评。各资源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评,原则上向驻地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驻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可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2.区县推荐。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文化旅游部门组织区县级研学旅行基地的评选,并择优推荐2-3家区县级基地参加市级评定。

3.市级评定。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组成考核小组,对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认定,并择优推荐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选。

(四)材料报送

1.申报表、资质材料。《淄博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资质材料包括主要荣誉、服务质量承诺书、资质证照正本、副本(含工商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等,只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区县审核。

2.申报综述材料、研学手册或教材。申报综述材料包括基地概况、制度建设、场馆设施、导师团队、课程体系建设、收费标准、接待案例等内容,要求条理清晰,事实清楚,2000字以内。可后附研学手册或教材,包括课程名称、课程对象、研发与资源单位、研发主持人与团队成员、课程主题、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时安排、评价反馈等内容,要求内容结构完整,课程特色鲜明,契合资源主要特点。

二、市级中小学生优秀研学旅行课程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中小学校,依托我市范围内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资源,涉及开发、已实践应用的研学旅行课程。其中所申报面向初中学段课程一般依托本市域内基地资源开发应用;所申报面向小学学段课程一般依托本县域内基地资源开发应用。

鼓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中小学校联合资源单位联合开发课程参评。

(二)具体要求

1.主题鲜明。要充分挖掘资源单位的教育素材,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炼研学主题和育人目标,突出思想性、科学性、教育性、实用性、实践性、体验性,引导和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对象精准。所申报课程内容应符合学生身心发展阶段和认知水平。课程实施对象应指向特定学段。

3.内容丰富。围绕课程主题和课程目标,结合所依托资源单位特点,设计出价值丰富、思路清晰、展示性强、表达准确、思想健康、内容充实的课程资源。明确课程组织实施的目标、路径、方法,日程安排合理。

4.资料完善。结合课程内容,设计出可供学生选择使用的行前、行中和行后等相匹配的资料。有图片的,图文比例恰当。

5.评价科学。有科学、简便、可操作的评价方式和标准;评价结果科学规范,可以在适当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呈现。

(三)推荐报送

1.各区县推荐不超过5个。依托同一个资源单位所开发的课程限报1个。

2.请于10月31日前以区县为单位统一将推荐参评的课程资料及推荐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驻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可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鼓励同步提供课程实施的视频、照片佐证资料,连同申报资料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报送。(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  50i,码流大于10M,时长为20分钟,压缩格式为MP4或MPG。)

3.评选出的市级优秀课程将在全市范围内作宣传推广,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课程评选。

三、全市首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复核

(一)复核对象

淄博市首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二)复核内容

基地资源开发与运营情况;基地设施、人员及管理情况;课程设置及开发情况;基地承担中小学生研学活动情况;安全保障体系情况。

(三)时间安排

基地复核工作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自评提升及报送复核材料阶段。

各研学旅行实践基地要对标自查自改,重点围绕基地资源建设、管理运营情况、课程设置与开发、消防安全等方面认真组织自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薄弱环节,要及时补缺补漏,切实进行整改。同时,各基地要对承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成绩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要有切实改进的具体措施,书面材料于2019年10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第二阶段: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答辩评议阶段。

进行现场答辩评议,并视情况抽取部分进行实地验证,重点评议基地资源开发、运营状况、管理情况、课程设置、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等情况。

对于发展缓慢、品牌退化、课程粗浅、管理运营不善、活动组织不到位、社会反映不良、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的基地,将撤销其“淄博市首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称号。

市教育局联系人:范亮亮,电话:3183976,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818房间,电子邮箱:zbsyzxfll@126.com

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成龙 ,联系电话:2181742

 

附件: 1.淄博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

      2.淄博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

      3.研学旅行课程推荐汇总表

      4.研学旅行基地课程格式要求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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