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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淄博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淄教基字〔2018〕57号

2018-09-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市直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互联网+”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发〔2016〕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淄教基字〔2018〕45号)的文件精神,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全市家庭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淄博市家庭教育讲师团。现面向全市招募讲师团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成员职责

指导全市中小学科学有序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有效的家校沟通,促进家校共育;面向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报告、咨询与宣讲活动,推广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提升家长自身素质,增强家庭教育能力;指导家长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二、招募条件

1.热爱公益事业,热心于家庭教育工作,有团队合作精神的教师、学生家长或社会人士;

2.具备丰富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学专业知识,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有深入研究和成果支撑,具有较高的家庭教育课程开发能力和科研研究能力。参加过家庭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且有面向家长做讲座的经验的老师,可优先推荐。

3.具有丰富的授课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强,擅长演讲、讨论、主持会议、组织活动;

4.自身具有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和家庭教育指导案例,自己子女培养发展良好。

三、招募程序

1.学校遴选。各学校要本着“积极发动、自愿申报”的原则,积极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家长或社会人士申报讲师团成员。

2.区县审核。各区县汇总审核学校推荐人选,每个区县按照8-10人(经开区、文昌湖区按2-4人)进行推荐。

3.专家评定。市教育局将按照材料审核、现场展示、答辩的程序对应聘者进行考查,最终确定首批市级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30名。

四、讲师团成员管理办法

1.讲师团成员是教师专业能力的体现,可作为评先树优的参考条件,由市教育局颁发聘书,聘期3年。

2.讲师团工作为业余志愿服务性质,聘期内,不脱离原单位,所在单位应当为讲师团成员活动提供方便,承担的宣讲任务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3.按照讲师团成员研究方向确立宣讲主题,制定宣讲计划,开展巡回指导。

4.聘期内,每位讲师团成员至少要确立一个研究主题和方向,经过实践探索形成理论成果并争取在权威期刊发表。

五、材料申报

申报人需填写《淄博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研究成果(上述两项提供复印件)及家庭教育课程设计。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并加盖公章。纸质申报材料每人一个文件袋,填写明细。申报表、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家庭教育课程设计只上报电子稿。请各区县和局属学校于10月8日前汇总材料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所有上报材料均不退回。

联系人:高立平 ;联系电话:3183747

电子邮箱:2049077129@qq.com 

  

    附件:1.淄博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申报表

         2.淄博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申报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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