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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淄博市教师合唱团的通知

淄教体卫字〔2018〕22号

2018-06-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加强我市艺术教育工作,提升音乐教师合唱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组建淄博市教师合唱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唱团宗旨

教师合唱团以一线音乐教师为主,以创建全省和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合唱团体、搭建音乐教师专业发展平台为发展目标。通过常规排练、短期培训、假期集训,参加高规格的合唱比赛、举行汇报音乐会等形式,培养一批懂合唱、能指挥、会教学的骨干教师队伍,带动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普及与提升。

二、合唱团组织机构

按照相应程序选举出团长、副团长、艺术总监(指挥)、声部长,明确各自职责,管理合唱团日常业务。

三、合唱团团员条件

1.合唱团团员为音准概念好、音色符合声部要求的教师。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或声部需要可适当放宽。

3.自愿报名申请,能参加日常的排练、演出和有关活动。

四、合唱团训练时间

每两周集中训练1次,具体训练时间另行通知。

五、合唱团训练内容

1.混声合唱的规范基练,合唱团的基训;

2.中外经典合唱作品的排练、讲解;

3.合唱指挥训练法;

4.为参加省、全国比赛排练曲目,参加各种演出和比赛。

六、具体要求

1.张店、临淄、桓台、淄川、博山可推荐20人(含域内市属学校,男女声各占50%,含钢琴伴奏1人),其他区县可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合格后成为正式团员。

2.各单位要重视并支持教师参加合唱团学习,安排好合唱团教师的教学和工作时间,确保教师能按时参加活动和训练。报名表、汇总表(见附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以区县为单位,于6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报名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zbtwyk2773106@163.com。

 

附件:1.淄博市教师合唱团报名表  

      2.淄博市教师合唱团报名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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