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解决“四风”问题,推动作风转变,切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一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淄博教育信息网、《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等各级各类教育媒体作用,及时宣传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各级各类案例通报情况,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廉政专题报告活动。教育系统要结合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李本刚党风党纪专题辅导报告》、《廉政中国》、《四风之害》等警示教育录像片,要举办廉政教育专题报告会。三是组织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要组织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重点岗位人员到各级各类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现场警示教育。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务求实效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四是加强德廉知识学习。市教育局机关要利用市直机关工委岗位练兵网络学习平台,在局机关组织开展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各区县、局属各单位、学校也要结合单位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活动。 2.组织廉政谈话活动。近期,市教育局将组织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直属单位、局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和区县教育(教体)局长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会。各级教育部门、学校也要逐级安排廉政谈话活动。谈话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纪检机构监督责任情况、党性修养及作风建设情况、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通过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切实做到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 3.开展廉政承诺活动。各区县教育部门、局属各单位、学校要逐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重点岗位人员和全体教职工,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廉政承诺。承诺事项分公共承诺事项和岗位承诺事项两部分,公共承诺事项根据有关要求确定;岗位承诺事项,结合各自业务职能和岗位实际确定。承诺人根据承诺要求,认真填写《廉政承诺书》,并集中公开公示,加强监督落实。 4.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近期主要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开展一次“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检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责任目标和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照责任书制定的内容,对受约方进行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情况专题约谈,认真检查上半年履责情况,对不作为或工作不到位的要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局属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二是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执行从业行为有关规定“再回头”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等不规范行为,是否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和清理。三是开展国庆期间整治“四风”加强廉洁从教活动。对照有关规定要求,检查是否存在公款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奖金、实物,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违规操办升学宴等行为。四是检查落实“两规范三禁止”承诺执行情况。要对照此前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向社会公开承诺的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两规范三禁止”承诺事项,检查落实执行情况。五是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一系列文件要求,强化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六是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检查对照六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统筹安排,扎实工作,促进教育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淄博市教育局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