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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刊登沂源县教育消息

2014-11-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2014年11月18日,淄博日报头版,以“面对面交流 零距离学法”为题,报道沂源县“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图片及文字如下:面对面交流 零距离学法——沂源县首创“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法□本报记者 崔葳 通讯员 尚峰 江浩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置法治知识课程。”沂源县立足实际,从2014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在全县17所初级中学全面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活动。沂源县的这一探索实践为全省首创,“有师资保障,有长效机制,有课件教案,有活动平台,政治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强,极具学习推广价值。 有师资保障 有长效机制 首创往往来源于基层,沂源县“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的探索实践也不例外。沂源县实验中学率先与县政法干警联系,改“法制教育报告会”为聘任“法制班主任”。2013年9月初,该校聘任驻地36名干警为“法制班主任”,与学校初一至初三年级36名班主任分别结对,利用周一班会时间,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开展法制辅导主题教育活动。 沂源县实验中学的这一首创引起了沂源县委、县政府尤其是县政法委和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他们高屋建瓴,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从教体局、政法各部门抽调了精干力量,负责该活动的日常工作。同时,还组建了工作顾问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邀请11名教育界老同志和38名政法、教育骨干担任顾问评审委员,定期实地到校听、评干警授课并负责指导课程的合理运转。各镇(街道)、开发区由综治办牵头,纷纷成立了地方工作办公室,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干警积极参与、学校师生大力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聘任公安、检察、司法、法院等部门156名干警为学校法制班主任。现全县17处初级中学都有了固定的法制班主任,惠及初一到初三年级1.7万余名学生。 有课件教案 有活动平台 为给学生“量身打造”系统全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教案,从2013年9月,该县在实验中学、历山中学、沂河源学校3所学校初一至初三年级,开始着手试点推行“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组织学校分管副校长、德育教师、政教主任和60余政法干警,依据学生学识和心理特点,结合干警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精心制作课件、设计实践课,经过顾问委员评审、家长问卷调查等环节,最终定稿《“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教案汇编》,共有30个课题,其中包括24个理论专题和6节实践课,内容涵盖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的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该县还把法制宣传教育课列入学校校本课程,每学年10课时,包括8节法制课、2节实践课。 为了打破灌输式教学模式,“法制班主任”还带着学生走出教室,“微型马路进操场”、“少年模拟法庭”、“防暴演练”等各种新颖的实践活动课应运而生。“上法制班主任的课就是不一样,庄严的警服,逼真的现场模拟,感觉特威严,特真实,也特受教育,这样的法制宣传课我们喜欢。”实验中学初二五班白云伟课后说。赢得多方赞誉 实现共赢 “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让家长得益学生受益。该县对3所试点学校6100余名学生及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99.5%以上的家长认为开设法制宣传课必要和非常必要,有99.4%以上的学生对政法干警的授课形式和授课效果认为满意和非常满意。“毕竟不是教师专业,刚开始给学生上课确实很紧张,学校班主任和我一起备课、制作课件,并随堂听课指导,现在我越上越有信心了!”县检察院的“法制班主任”张田田说。 看到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由原来的单一举行法制报告会,演变成现在的政法干警任“教师”、进课堂,沂源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明颇有感慨地说:当今社会价值多元,人员良莠不齐,在校中学生一旦缺乏正确认知,极易遭受不法侵害,影响正常学业,甚至丧送美好前程。让“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并形成长效机制,是党委、政府、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共同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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